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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眼中的“亲情修补师”王红霞

她是一位温文尔雅的女法官,也是当事人心中的“知心大姐”“好闺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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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红霞审理案件中。

王红霞,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从事审判工作11年里,她用一腔真诚唤醒无数亲情,平息家庭矛盾,修补家庭裂痕,挽救了无数个濒临破碎的家庭,被群众亲切地称为“亲情修补师”。

身为综合审判庭庭长,王红霞负责办理全院的家事、发回重审、申请再审、司法救助、行政非诉审查、国家赔偿、执行异议等8个类型的案件,面对案件类型多、案多人少的困难,她毫无怨言。面对《法治日报》记者提问时,她坦言:“有时候,确实感到很辛劳,但每当看到群众焦虑期盼的眼神或满意的笑容时,就觉得辛劳是值得的。”

当事人的“知心大姐”

“感谢法官这么耐心的调解,让我们懂得了夫妻之间彼此理解和包容的重要性,现在我们已经解开心结,以后一定会好好过日子的。”2020年3月30日,在安康市紫阳县人民法院家事法庭上,一对小夫妻一个劲儿感谢她不懈地调解,挽回了他们这对“负气”离婚的夫妻。

郑某与文某相识后结婚,婚后一年后有了小宝宝,一家三口本应享受天伦之乐。然而婚后,这对小夫妻却因一方长期在外打工缺少沟通闹起了离婚。

“如果离婚了,既会给家庭带来经济损失,也会给幼小的孩子带来不良影响,还会给社会和家庭造成很多不稳定的因素。”王红霞告诉记者她当时的想法。

王红霞把原、被告双方分别带到调解室询问,了解到原、被告双方结婚的感情基础尚好,只是近两年随着孩子的出生家庭开支增大,丈夫文某一直在外打工,忙于生计很少与原告联系,每年也就是过年回家一次,而妻子郑某是个感情丰富细腻的人,看到别的家庭夫妻和谐,一气之下也外出打工,每天忙到深夜。看着一同打工的姐妹们经常有爱人打电话嘘寒问暖,而自己的丈夫不仅电话少,就算有电话也说不了几句话,时间一长,夫妻感情就出现了裂痕。郑某一纸诉状将文某告上法庭要求离婚。

受理该案后,王红霞觉得两人并没有原则性矛盾,婚姻关系也没到山穷水尽的地步,孩子这么小,急需父母关爱。于是将这对小夫妻带到布置温馨的家事法庭进行调解,引导双方回忆以往甜蜜的岁月,敞开心扉说说夫妻之间最大的隔阂,多想对方的长处,唤起彼此的谅解。

双方抵触的心理逐渐舒缓下来,妻子郑某一提到孩子就泪流满面。通过一番诊断式调解、家庭式审判,文某主动认错,当着法官的面给原告写下保证书,并对今后的生活做了规划。郑某也原谅了丈夫,当庭撤回了起诉,夫妻俩手挽手地离开了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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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握手言和

后来郑某给王红霞发来短信:“王法官,你真是我的知心大姐,谢谢你。”王红霞十分欣慰地回忆道:“再多的嘉奖和荣誉也不如当事人温馨的话语暖心啊。”

老人心中的“好闺女”

张大妈育有两个儿子3个女儿,曾在2013年与儿子刘大、刘二签订了赡养协议。老伴由大儿子赡养,张大妈由小儿子赡养。

后来老伴去世,小儿子遭遇车祸,儿媳离家出走,虽有三个女儿帮衬,张大妈的生活还是没有保障。一气之下,张大妈将两个儿子诉至法院,要求他们承担赡养义务。

办理此案的王红霞经过几次走访,决定在张大妈院中开庭,邀请双方的亲属、当地村干部及村里德高望重的老人参加庭审。她以亲情作为调解工作的切入点,有针对性地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向其子女释明“百善孝为先”,儿女不忘养育恩,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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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张大妈家中调解

王红霞入情入理的话语,使刘大深感愧疚,当场拿出1000元给张大妈,就赡养方式和给付赡养费达成调解协议。王红霞又亲切地提醒张大妈,人老了要少操心子女的闲事,母慈子孝,一家人才能和好美美。

此后每当节假日有时间,王红霞就去回访张大妈,张大妈乐呵呵地告诉她:“好闺女,是你帮我挽回了亲情,我要快乐地活到一百岁。”

“她总是能够通过以案说法,以法释理为当事人播下遵纪守法、文明向善的种子,充分发挥着民事审判平复社会矛盾、指引社会行为的社会治理功能。”王红霞同事如此评价。

群众的“亲情修补师”

2019年年底,年近六旬的陈某因儿子的工亡抚恤金和儿媳余某协商多次未果,于是诉至法院,翁媳之间几乎反目成仇。

王红霞几次到陈某居住地调查情况,达成初步调解意见后双方又几经反复。王红霞多次上门谈心做工作,邀请原、被告所在的村组干部和他们家族有威望的族人,对双方进行思想疏导,把亲情放在第一位。庭审时,王红霞又邀请了陈某正在读高中的孙子与爷爷谈心拉家常,让爷爷感受到晚年生活的希望。通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调解,最终双方当庭和解,就抚恤金的分配达成一致意见。孙子、儿媳扶着陈某和和气气地走出了法院,重拾天伦之乐。参与调解的村干部对王红霞敬佩至极,说:“你是亲情修补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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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红霞就是这样用耐心、爱心、公心履行着一名法官的职责,把修复家庭关系,弥补亲情作为办案的终极目标,把一件件“清官难断”的家务事审判得一清二白。

2018年以来,王红霞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400多件,调撤率达70%以上,所审理案件无一件发回重审和改判、无一件信访和投诉,先后荣获陕西省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陕西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记者 孙立昊洋 文/图 通讯员 钱月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