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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帅:用心用情做好检察工作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员额检察官侯帅从事检察工作已有10个年头。

从开始只懂埋头办案的“小年轻”,到现在党务、信访、宣传等工作一把抓的“多面手”,这个1986年出生的年轻人即便染了头,也没能藏住从鬓角冒出的白发。“做梦都是案子。我们这个职业不容出错。”侯帅说。

因为心中装着为案件当事人负责的信念,侯帅在工作中额外花心思和精力,为检察工作注入温情。

司法救助传递检察温度

2020年4月,蔡某的丈夫在某刑事案件中遇害,留下了患病的她和两个孩子,以及身体残疾的80岁老母亲。眼看赔偿无望,这一重大变故让一家人本就困难的生活难以为继。

侯帅得知这一情况后,迅速和控告申诉部门人员一起前往蔡某家中及所在社区走访。经核查后,他积极为蔡某家庭争取到5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

“当时我觉得天都塌了,真不知道还怎么过下去。没有想到检察院干部给了我帮助,太感谢了。”蔡某感动地说。

司法救助一头系着法律公正,一头系着百姓冷暖。“人民检察为人民。在惩罚犯罪的同时,我们也要为困难群众传递关怀和温情。”侯帅说。

宽严并济挽救迷途少年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我们要考虑其特殊性。法律固然要惩罚犯罪,但是最终目的是为了教育和挽救人,要把办一个案子、救一个孩子作为咱们执法办案的目标。”侯帅说。

在办理16岁的路小某盗窃一案时,面对懊悔万分的路小某,侯帅在社会调查、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报经检委会研究决定后依法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并与家长、村委会、派出所等积极联系做好监督考察,为路小某“量身定制”了一套考察方案。

与路小某同村的人说:“以前只知道检察院是打击坏人的,没想到你们还下大力气,这么关心犯罪的娃娃。”

近年来,侯帅在办理每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对未成年人都真心付出、耐心帮教,用法律和一腔热忱,挽救了一个又一个迷途少年。

经过侯帅和同事们的努力,青少年维权成为印台区检察院的亮点特色工作。印台区检察院“青少年维权岗”被陕西省委宣传部命名为“学雷锋活动示范点”。2016年,侯帅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先进个人”。

预防犯罪投身普法一线

办案之余,侯帅还开展了一系列具有检察特色、法治亮点的法律宣传活动。他编印了《拒绝毒品、快乐成长》等宣传资料,和同事们积极开展普法活动;受聘为“青年讲师团”成员,有针对性地进行法治宣传;担任多个学校的法治辅导员,以校园为主阵地,开展法治教育……

在侯帅参与的铜川市第五中学“模拟法庭”活动中,模拟庭审的同学有模有样,观看的同学也聚精会神。活动结束后,有不少同学现场表示以后要从事法律工作。

无论在何种岗位,侯帅为检徽增光添彩的誓言永远不变。“印台区第三届道德模范”“铜川市最美志愿者”“铜川市十大政法标兵”“铜川市十大优秀青年”“陕西好青年”……一个个荣誉称号是对他开展检察工作的肯定。

(记者 孔垂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