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匠精神办精品案件——记铜川印台检察院副检察长侯帅
对待每一项工作都追求精益求精,十年来,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侯帅一直这样要求自己。他忠诚履职,积极践行检察为民宗旨;他心系青少年,针对学生大力开展普法教育;他心里装有大爱,积极参加各种公益活动;他业绩优异,被中央、省、市记功授奖。
司法救助一方面体现法律公正,一方面关乎百姓冷暖。“在惩罚犯罪的同时,我们也要为困难群众传递人文关怀和法律温情。”侯帅说。
2020年4月,辖区蔡某的丈夫在某刑事案件中遇害,留下了患病的蔡某和两个孩子,还有80岁身体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的老母亲。眼看赔偿无望,一家人的生活陷入困境。侯帅得知情况后,迅速和控申部门的同事前往蔡某家中及所在社区走访了解情况,经核查后立即启动了国家司法救助程序,积极为其争取到了5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帮其解决一时的困难。
在工作中,侯帅始终注重宽容不纵容、严管又厚爱,尤其是对于未成年人犯罪,他认为不可机械执法,既不能“一诉了之”,也不能“一放了之”,要努力通过感化教育让其走上正道。侯帅常说:“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要考虑其特殊性,法律固然要惩罚犯罪,但最终目的是教育和挽救,要把办一个案子、救一个孩子作为执法办案的目标。”
在办理16岁的路某盗窃一案中,面对懊悔万分的路某和痛心疾首的路某父母,侯帅在社会调查、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综合全案,报经检委会研究决定后,依法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与家长、村委会、派出所等积极联系,做好监督考察,为路某制定了一套考察方案。
近年来,侯帅用法律知识和一腔热忱的爱心,挽救了一个又一个迷途少年。经过他和同事们的共同努力,印台区检察院青少年维权岗连续两次被命名为陕西省青少年维权岗,被陕西省委宣传部命名为学雷锋活动示范点。他个人也获评铜川市第二届关爱未成年人成长最美爱心人士,被最高检表彰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先进个人。
从检以来,侯帅一直铭记一名老检察官告诫他的话:“一个案件对办案人来说是一项工作,但对于当事人就是天大的事情,不同的处理可能会影响他的一生。办案不难,难就难在把每一个案子办成精品案件。”
(黄志 李成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