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接“烫手山芋”的女法官——记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王巧芳
“并不是办好案子就是一个好法官,解决那些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的空白地带问题,不仅需要扎实的理论功底,更需要正确的指导思想,既要大胆创新又要小心求证,要担当起法律人弥补法律漏洞的重任,否则审判权就容易失衡。”面对疑难杂案,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王巧芳这样说。
洛川王某交通肇事案件案情复杂,导致案件证据存在尖锐矛盾,被告人王某就驾乘关系与李某产生异议,双方矛盾十分尖锐,案件处于僵持状态。
针对这个案件,法院数次召开座谈会,大家都对案件头疼不已。王巧芳主动将这个“烫手山芋”接过来,她冒着大雪先后3次到当事人家中作调解。有同事劝她别把时间浪费在调解上,王巧芳却说:“这两家人住得不远,被害人与被告人生前系好友,化解矛盾并不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如果只办理刑事案件,不管民事调解,等于案结事没了,两家人的矛盾还在。”就是在这样的坚持下,王巧芳的努力得到了回报,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
当受害人家属拿着锦旗赶到赔偿款兑付现场,向王巧芳诉说着儿子死亡4年后终于有了一个圆满的解决时,同事们纷纷感慨道:“王法官真是大家的榜样,她用人民法官的担当和女性柔软的心,把不可能变成了可能。”
干好本职工作,既是义不容辞的责任,更是心中有民的情感所系。
为了更好地在审判中运用法律手段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王巧芳在全市法院创立妇女儿童维权小组,专门审理涉妇女儿童权益民事案件,想方设法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同时邀请人大、妇联、信访等部门工作人员旁听案件审理,庭后进行座谈点评,征询对案件处理的意见建议。对社会影响较大的维权案件,邀请女陪审员共同审理,并定期回访。
作为延安中院审判管理部门分管领导,王巧芳把提高案件审判质效作为审判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扎实开展全市法院“办案质效大提升”活动,创新开展全市法院纵向有进步、横向有进位“双进”专项工作,紧盯全市法院案件质效短板,强弱项、提质效。
2018年1月11日,宝塔区市民张某夫妇激动地将一面锦旗送到王巧芳手中,并给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写来感谢信,表达感激之情。原来在2017年12月13日,王巧芳工作途中看见一辆工程车与一辆轿车相撞,轿车内的一名小女孩头部严重受伤。危急时刻,王巧芳毫不犹豫伸出援助之手,协助家长将小女孩送至延安大学附属医院东关分院,随后又转到医院本部,帮忙办理入院手续,看到受伤女孩伤情稳定后,才悄悄离开医院。她做好事不留姓名,直到一个月后,受伤女孩家长才多方打听到了这个热心人就是王巧芳。
用忠诚和信仰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做一名让法律变得有温度的法官是王巧芳内心不变的追求。有付出,就会有收获。她先后获评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陕西省三八红旗手、延安好人等,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
(惠兴文 记者 王延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