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陕西法院十大亮点工作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陕西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时代使命感,奋勇拼搏,党史学习教育培根铸魂,队伍教育整顿锻造铁军,依法履职积极服务大局,彰显出新时代陕西法院新作风、新担当、新成效。
行至半山不停步,船到中流当奋楫。
2022年,全省法院法官干警将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以实际行动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为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贡献力量,为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1.积极服务保障大局 全省收案突破百万
全年受理案件数首次突破百万,达106.17万件 (新收102.31万件),同比上升37.83%;全年审执结各类案件96.43万件,同比上升31.77%,增幅均列全国第10位。其中,省高院受理13159件(新收12834件),审执结12033件,同比分别上升40.53%和33.06%,增幅列全国各高院第4位、第3位。
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和案件持续增长态势,全省法院坚持质量第一、提高效率,通过持续推行“云端”审判和“智慧”执行等新型办案模式、完善速裁快审机制、加强案件审限管理等措施,推动司法办案提质增效,圆满完成全年办案任务,为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2.坚守为民初心使命 锻造过硬法院铁军
全省法院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坚持高标准高起点,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推动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高质量司法实践。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从诉讼事务网上申办通办、提升诉讼服务能力、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少年法庭建设”、实施涉民生案件专项行动、深入“六进”普法宣传等方面,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共出台1100余项便民利民具体举措,为群众办实事5400余件。疫情期间,全省3846名法官干警投身社区抗疫。
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全省法院紧扣“四项任务”、坚持“三个突出”、围绕“三个环节”,聚焦影响公正司法的堵点难点,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共排查整改顽瘴痼疾问题2637个,形成制度成果1118项。通过队伍教育整顿,全省法院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队伍满意率达97.51%,同比上升0.42个百分点。
3.“双进”工作成效显著 审判质效全面提升
省高院坚持把“纵向有进步、横向有进位”专项工作作为推动全省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总抓手,贯穿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以工作改进推动质效改善,以质效改善检验“双进”成果,奋力推动全省法院审判执行提水平、整体工作上台阶。
经过不懈努力,为期两年的“双进”专项工作取得显著阶段性成效,与2019年相比,全省法院一审判决案件发改率3.79%,进步0.78个百分点;生效案件发改率0.12%,进步0.03个百分点;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92.54%,提高3.33个百分点;员额法官人均结案数由181件增长到243件,上升34.25%;案件平均审理时间61天,缩短8天,执法办案总体呈现质效双升、动能增强的良好态势,39个集体、45名法官干警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为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有力基础。
4.依法惩治刑事犯罪 助力平安陕西建设
全省法院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加强刑事审判,推进更高水平平安陕西建设,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58万件,同比上升8.86%。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制定印发《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实施意见》,审结陈凯、安争等涉黑恶案件44件237人,执结“黑财”17.42亿元,发出司法建议50份,促进行业领域整治。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危害公共安全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深入推进电信网络治理,维护公民财产和个人信息安全。
5.筑牢司法保护屏障 保障生态绿色发展
全省法院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审结破坏生态案件569件,促进秦岭“五乱”整治、长江“十年禁渔”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积极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审结环境污染纠纷117件。加强跨域司法联动协作,陕鄂豫3省高院、陕甘川渝4省11家中院分别签署《环丹江口水库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嘉陵江流域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强化恢复性司法理念,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判令损害者支付修复金1751.57万元,补植复绿306.69亩,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制定《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受案范围(试行)》,推进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
6.“同命同价”体现平等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省高院于2021年9月26日印发《关于在全省人身损害赔偿类民事纠纷案件中统一适用城镇居民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意见(试行)》,明确自2021年10月1日起在全省人身损害赔偿类民事纠纷案件中统一适用城镇居民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实现人身损害“同命同价”,为我省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实现城乡融合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此前,省高院在全省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开展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此次扩大试点案件范围,提高了人身权利的保护力度和人身损害司法救济水平,让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得到更平等的保护,有利于进一步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
7.加强基层法庭建设 全力助推乡村振兴
省高院认真贯彻强基导向,坚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在全省法院部署开展人民法庭标准化规范化“两化”建设活动,确立“综合审判为主、专业化审判为辅、巡回审判为补充”的法庭布局,明确“基本用房齐全、外观标识统一、功能设施完备、队伍结构合理、经费保障到位”5项标准化要求和“职能明确、责任明晰、机制健全、运行规范、效果良好”5项规范化要求,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职能定位向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转型升级。首批建成示范法庭19个、达标法庭60个,旬阳市法院赵湾人民法庭工作经验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选编》。
8.推动专业规范发展 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省高院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提出20条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措施。推进少年审判专业化、队伍职业化建设,在省高院和各中院全面建立少年法庭工作领导机制,全省新设35个少年法庭,其他法院均明确承担少年法庭工作职能的部门,实现了全省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机构全覆盖,审结涉未成年人案件1.65万件。坚持“宽严相济、双向保护、综合治理”理念,织就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三张网”,积极探索“司法审判、联动共治、教育预防”的少年法庭工作新模式,取得积极成效。联合相关部门在全国首创“红领巾法学院”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实践活动,推出全国首档融媒体未成年人模拟法庭栏目,推送至全省各级中小学和电视、新媒体等,向全省300余万中小学生进行线上“法治第一课”法治教育,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9.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护航创新驱动发展
审结一审知识产权和竞争纠纷5542件,同比上升21.27%。强化前沿科技司法保护,审结专利权、技术合同、数字经济等相关纠纷538件。强化知名品牌司法保护,审结“汉斯”“施耐德”等商标权纠纷2757件,“华清池”商标侵权案入选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强化版权和非遗作品司法保护,审结“唐猫”等著作权纠纷2048件。依法规范市场竞争,审结垄断、不正当竞争纠纷199件,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发布《陕西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年度报告(2020)》,助力“秦创原”平台建设,促进创新驱动发展。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动态、简报刊载了我省经验。
10.推进诉服体系建设 提升服务能力水平
全省法院拓展运用十大诉讼服务信息平台,网上立案3.59万件、跨域立案954件、电子送达34.7万件次、热线查询9.17万人次,陕西移动微法院访问量突破1000万人次,诉讼服务“数字红利”进一步释放。全面加强与非诉调解、仲裁、公证机构工作衔接,全省991个特邀调解组织和3442名调解员接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诉前化解纠纷15.31万件,办理司法确认1.07万件,同比分别上升24.36%和127.11%。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省88个诉讼服务团队入驻当地综治中心,促进矛盾源头化解,咸阳市“五链共治、法在基层”诉源治理模式入选中国改革2020年度50典型案例。(省高院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