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能动履职 践行为民司法 陕西检察奋力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图解
捍卫“两个确立”,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
■ 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 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 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
■ 构建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的党建工作体系。
依法能动履职,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起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842人。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对民营企业及其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慎捕慎诉,依法不批捕220人、不起诉292人。
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
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716人。与公安、法院合力追赃挽损1.05亿元。加大反洗钱力度,对上下游犯罪同步审查、一体打击,起诉16人。
服务创新驱动发展
起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68人。西安检察机关与10家秦创原企业签署共建协议。出台保障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14条意见”。
守护秦岭宁静、黄河安澜
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活动。2起涉尾矿库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与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等5家单位,建立“流域管理+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治河管水新模式。
保卫蓝天碧水净土
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639人,办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5603件。建立生态修复基地、公益林等60万亩。定边县检察院通过办案督促补植复绿3440亩。围绕煤炭石油天然气污染防治开展专项活动,立案190件。
维护安全稳定,依法助推社会治理
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
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8644人,起诉34077人,同比分别上升14.7%、4.5%。起诉危害国家安全类犯罪84人,起诉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5075人,起诉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7960人,起诉侵害老年人、妇女和残疾人权益犯罪2339人。起诉涉黑犯罪148人、涉恶犯罪305人,针对行业监管提出检察建议141件。
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对不需要羁押的不批捕2866人,对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起诉5557人,同比分别上升72.3%、39.7%。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为87%,量刑建议精准化率保持90%以上,精准量刑建议采纳率超过95%,一审服判率达到94.35%。
加强涉军维权工作
起诉破坏军事设施、破坏军婚等涉军犯罪11人。对36名遭受不法侵害的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亲属给予司法救助。
在反腐败斗争中履职尽责
受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407人,已起诉348人;提前介入144件。全年共立办司法工作人员涉嫌滥用职权等犯罪120人,同比上升53.85%。
积极弘扬社会法治观念
1625名检察官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召开新闻发布会90次,发布典型案例101个,依托新媒体发送信息160万条。
纾解“急难愁盼”,全力服务保障民生
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依法返还涉扶贫财物249万元。为1948名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832万元。开展土地行政处罚非诉执行专项监督,受理案件647件。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280人,帮助2025人追回欠薪1934万元。
助力打造安靖网络
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3883人,起诉计算机网络犯罪3466人,同比分别上升162%、188.8%。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2766人,为2020年13.83倍。办理涉未成年人电信网络犯罪24件。
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起诉1382人,同比上升25.3%。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建成“一站式”办案场所43个。落实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制度。
用心办好群众身边“小案”
起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91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86件,保护“舌尖上”安全。联合省住建厅等7家单位将窨井盖治理延伸到公共基础设施综合治理,提出检察建议115件,保护“脚底下”安全。开展城镇燃气供应专项监督,立案38件,保护“供暖中”安全。与省邮政管理局共商寄递安全治理,起诉犯罪256人,保护“邮包里”安全。
依法化解社会矛盾
收到群众信访5833件,实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三级检察长接访445人次,同比上升42%。最高检交办576件信访积案全部化解。全省组织听证1296件,同比上升11%。
坚持客观公正,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刑事检察不断优化
监督立案率76.94%,监督撤案率93.62%,侦查活动违法监督率17.49%。自行补充侦查2470件。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81件。实现全省20所监狱巡回检察全覆盖。
民事检察稳步加强
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686件,抗诉95件,再审改变率85.45%;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18件,采纳率同比增加41.92个百分点。提出审判程序检察建议1847件、执行活动检察建议2237件。建立虚假诉讼惩戒协作机制,办理案件309件。
行政检察提质增效
受理裁判结果监督案件448件,同比上升16.1%。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裁判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11件;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593件。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解决行政争议226件。
公益诉讼检察全面深化
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377件,同比上升45%。办理行政公益诉讼9056件,其中起诉81件,发出检察建议8833件,行政机关回复整改率99.46%。办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等新领域公益诉讼2701件,同比上升47%。
法律监督衔接机制更加完善
联合省公安厅规范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工作。与省高院建立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与省消保委建立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联合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出台加强检律协作的意见,开通互联网律师阅卷系统。
狠抓自身建设,增强检察履职能力
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
举办20位检察英模事迹报告会。排查整治顽瘴痼疾问题930个;运用“四种形态”处分处理376人。推出便民措施2137条,建章立制1940项。
努力提升检察业务素养
推进法检同堂培训、指导性案例进课堂,分层分类培训35624人次。与最高检共同召开陕甘宁边区检察史研讨会。11项检察理论和应用研究课题获最高检立项。
全面深化检察改革
联合公安机关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健全检察官遴选和员额递补机制。构建以质量、效率、效果为核心的业绩衡量体系。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全省招录人数同比增加116%。为18个基层院增加55名检察官员额。确定10个相对薄弱基层院,领导包干负责,上级精准帮扶,跨区结对共建。
坚持严管厚爱结合
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主动记录报告3310件,查处不记录或不如实记录人员89人。为基层解难题479个,为干警办实事774件 。
开展“三有”争创,奋力推动追赶超越
凝聚思想共识
◆ 纵向有进步
◆ 横向有站位
◆ 工作有品牌
强化争创举措
◆ 省检察院确定10项重点任务
◆ 各级院、各部门制定“三有”争创举措
不断提升法律监督办案水平
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97413件,同比上升11.73%。45项排名案件质量指标中,27项位居全国前20名,其中13项进入全国前10名、6项列第1。
努力推出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
全省24项工作经验获省级以上推介,132个单位或集体、141名个人获省以上表彰。
积极拓展陕西检察工作效能
“六彩”检察公益监督品牌进一步彰显。三原县检察院办理的公益诉讼案收录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中国司法裁判板块。“以法律监督利剑守护秦岭绿水青山”入选我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事件”。富平县检察院“红韵富检”成为全国检察机关十佳文化品牌。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满意率为98.45%,同比增加0.52个百分点。
常态化推进疫情防控
全省检察机关成立防控专班、启动应急机制。与公安机关对接会商涉疫案件,提前介入涉嫌妨害公务、袭警、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等犯罪23案29人。2800余名检察干警下沉社区,1100余人值守机关、坚持办案。
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各级检察院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213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加监督活动3672人次。深化检务公开,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4.77万件、法律文书2.04万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公开审查、公开送达等活动480人次。
2022年工作安排
1.持之以恒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2.持之以恒贯彻稳中求进、服务保障大局。
3.持之以恒坚持人民至上、践行司法为民。
4.持之以恒推进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创新。
5.持之以恒加强自身建设、奋力追赶超越。
(省检察院新闻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