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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知识产权检察工作进入新阶段

4月24日,记者从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1年,省检察院设立全国首家省级知识产权检察专门机构——第十一检察部,实行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集中统一履职,标志着陕西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全面进入新阶段。

2021年,省检察院在西安市检察院、雁塔区检察院、新城区检察院、临潼区检察院开展知识产权检察集中统一履职试点工作。试点期间,西安地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受理批准逮捕数同比增长32%,受理起诉数同比增长9.5%;案件审查起诉平均周期从2020年的73.6天缩短到2021年的56.3天,办案周期明显下降,办案质效得到大幅提升,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在办案中,陕西检察机关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强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强化知识产权案件“一案三查”“一案三评估”。2021年,陕西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84件145人,同比上升21.43%和24.13%;受理审查起诉74件183人,同比上升10.81%和28.96%。

(记者 田芳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