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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盔”不骑乘——陕西交警持续整治非机动车交通秩序

“您好,请您正确佩戴头盔,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10月28日8时,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曲江大队民警在西影路执勤时,拦下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的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其佩戴好安全头盔。

当前,无“盔”不骑乘已成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的共识。全省各地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明显提升。

西安市公安交管部门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佩戴率为突破口,推动全市出行守法率和文明交通指数大幅提升。

抓住“关键少数”,形成“头雁效应”。为发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率先无“盔”不骑乘,西安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通知》,同时发出文明出行倡议书。

西安市公安交管部门围绕全市大型商超展开专题调研。大型商超将安全头盔佩戴作为员工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章立制,严格奖惩,已实现安全头盔全员、全程、规范佩戴。为将大型商超员工无“盔”不骑乘经验推广至全市,西安市公安交管部门积极联合市区所有企事业单位,签订无“盔”不骑乘协议书,一同扛起安全头盔佩戴宣传共建任务。

西安市公安交管部门全警参战、分包负责,带着主题展板、海报、册页、条幅,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医院、进企业,开展点对点、面对面的安全头盔佩戴主题宣传活动。今年中秋、国庆假期,西安市公安交管部门组织民辅警走访居民小区1000个,加入业主群6000余个,悬挂条幅900条,发放宣传资料800万余份,并与辖区所有单位、企业签订了共建承诺书。

“一个头盔值多少钱?放在商场货架上或摆在网店橱窗里,便宜的四五十块钱,好一点儿的一百多元。要是戴在头上呢?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一个安全头盔值多少钱?……”每天早晚高峰,在宝鸡市区部分主干道路口,执勤民辅警会手持小喇叭,面向等红灯的群众,说出安全头盔宣传“段子”,或对骑行人员发出“灵魂拷问”,不断敲打着未佩戴安全头盔人员的内心。

宝鸡市公安交管部门积极组织“快闪”活动,向佩戴安全头盔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赠送手提袋、头盔锁等交通安全文创礼物;民辅警对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罚外,还组织违规骑乘人员在“马路学堂”进行30分钟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依托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高频推送“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宣传信息。

“长时间的宣传和整治,效果是明显可见的,群众从开始不戴安全头盔理直气壮,转变为不戴安全头盔不好意思,再到认同对不戴安全头盔者的惩戒,让文明出行成为了一种风尚。”10月27日,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刘国辉说。

在榆林市主干道路的交叉路口,“教育警示台”的牌子格外醒目,牌子旁边还摆放着桌椅。这里是对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人员进行“微警示”教育的地方。“微警示”教育的方式包括观看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视频、抄写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发朋友圈集赞,不戴安全头盔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可任选其一,完成后即可放行。

自6月底开始,榆林市公安交管部门将警力投放到辖区示范岗、秩序岗、护学岗和主要路口,每天7时到19时,在全区域落实不戴安全头盔“微警示”举措。同时,榆林交警创新推出一款小程序,对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的人员进行身份信息登记,多次违规者将在媒体曝光警示。

目前,无“盔”不骑乘已由一句标语变成了群众安全出行的共识,文明出行氛围已经形成。

(肖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