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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租赁刚过半期房东欲涨价,

一、案情简介

2018年8月,从商洛来西安经营小吃店的汪某找到雁塔区张兴无个人调解工作室申请调解。称自己于2014年9月起租雁塔区陈某家的一层门面开了家小吃店,当时双方签订租期10年,每月租金2200元,五年后租金上涨20%。但由于近期足浴店的老板看上了这间门面,想以每月2600元租下,于是房主陈某便想让汪某搬走或涨租金,双方因此事一直僵持不下。

二、调解经过

调解员当即同房东陈某取得联系,陈某表示愿意接受调解。调解员张兴无首先就双方租房的前后经过及租赁合同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对相关文字资料细致的查看。调解员观察到:双方当事人在各自的陈述中更多的是互相指责,同处一室调解可能会激化矛盾,甚至发生肢体冲突。为避免双方矛盾升级,调解员决定采用“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分别对当事人双方展开纠纷详情的调查,在倾听双方当事人陈述同时,注意适时运用心理学的方式彼此稳定情绪。

通过耐心地交流,调解员了解到:汪某自租下这间门面后,前期投进了10万元进行装修、改造和设备的购进,开业以来生意一直较好,另外,五年的五年租赁期限也未到。

陈某则认为他们全家赖以生存的经济收入来源于房租,这两年物价上涨,有人出高价,可以解决经济拮据问题。汪某的餐饮生意有油烟污染,而且双方签订的长达10年的租赁合同存在许多的不稳定因素。

听完双方的倾诉,调解员迅速形成调解思路,开始对症下药:对双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进行普法宣传和调解,向双方详细阐述相关法律规定。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首先,调解员明确告知陈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给汪某涨租金肯定是陈某违约。若违约就得按照当时签订的合同进行赔偿。其次,通过双方的心结所在,让彼此面对面说出自己的想法,帮助双方共情,理解对方的考虑。最后,经过调解员耐心细致的情绪疏导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宣传,双方均表示愿拿出诚意,本着相互理解的态度尽快化解矛盾纠纷。

三、调解结果

最终,双方在调解员的调解下达成共识:为消除陈某的顾虑,汪某在陈某处先行押付10000元,以保证对租赁合同的确认和对餐饮生意中卫生及安全的保障。合同到期后陈某将押金10000元退还给汪某,其余各项事宜均按原签订合同中的规定实施。并且,同处一屋檐下的双方,彼此相互宽容友好相处,对之前所发生的一切不愉快既往不咎。

四、案例点评

此案例是一起典型的房主因利益的驱使想单方撕毁租赁合同而引发的矛盾纠纷。调解员在调处中,找准租赁合同的法理依据是解决纠纷的根本点。运用法律法规明确合同纠纷发生时所适用法律法规的依据及标准,解析了陈某在纠纷中应付的责任,从根本上找出双方争执的焦点,奠定了纠纷调解的基础。同时,调解员也细致的考虑到并平衡了租赁双方之间“怎样既能彼此利益最大化又相互相处融洽”的关键点,为矛盾快速化解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雁塔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