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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青少年撑起法治晴空——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检察院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纪实

11月21日,西安市灞桥区人大常委会、区人民检察院组成联合督导组走进灞桥区五环中学、灞桥区东城三小、陕西师范大学陆港小学、铁一中陆港中学,对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督导。

督导组认真查阅了各学校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工作台账,与教职员工进行了座谈,听取了各学校推进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和教职员工规范管理等情况的汇报。人大代表对持续推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规范化、有序化开展提出了针对性意见和建议。

这是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检察院凝聚合力、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真实写照。

近年来,灞桥区检察院“白鹿晨曦”未检团队以建设青少年普法格局为己任,在执法办案中动心、动脑,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动情、动意,努力守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让他们在法治阳光下茁壮成长。

为全面推进“法治进校园”及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灞桥区检察院先后派出39名检察官担任辖区48所中小学、幼儿园的法治副校长。该院探索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方法,首次将检察机关的法治教育与校本教材相结合,主动开发了丰富的法治课程,内容涉及强制报告制度、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民法典、预防校园欺凌、预防性侵害、预防新型毒品、防拐骗、假期安全等,覆盖学生、教师、家长等不同群体。“白鹿晨曦”未检团队研发的《家长课堂之预防性侵害》网课被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精品网课”。

以“教育、感化、挽救”为方针,灞桥区检察院联合区关工委、陕西省儿童心理学会等单位,共同开展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落实落细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殊制度,与异地检察机关开展帮教合作,促使涉罪未成年人认罪悔罪。为解决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办理过程中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伤害的问题,该院推动在辖区挂牌成立灞桥区首家集心理疏导、救护安置工作为一体的“一站式”取证中心,同时重点对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及工作中发现的困境儿童进行心理疏导。针对因犯罪遭受侵害或双亲因案离世的困境未成年人,该院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其申请司法救助金,2021年至今,共救助帮扶困境未成年人13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2万元,协调职能部门为3名儿童申领了生活低保及政府补贴,多部门联动的救助机制初步形成。

灞桥区检察院创新建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观察员”制度,整合各方资源力量,聘任“检爱护航”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观察员35名,将公安护学岗、学校老师、学生家长等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群体纳入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观察员队伍。观察员利用个人专业特长、行业优势,将工作生活中发现的可能危害未成年人公共利益的各类线索移交检察机关,搭建起了未成年人公共利益“防护网”。该院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与社会治理网格化平台深度融合,对灞桥区全科专职网格员开展“网格+未成年人检察业务”培训,拓宽发现线索渠道,延伸监督触角。

为提升办案质效,确保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处,灞桥区检察院坚持监督关口前移,全面推行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提前介入机制,并推行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机制,一次性完成询问、辨认等侦查取证活动,同步开展心理疏导、救护安置工作,全力维护未成年被害人权益。

今年3月,灞桥区检察院制发了全市检察机关首份《家庭教育令》,与区关工委、妇联、陕西省儿童心理学会等部门开展密切合作,成立西安市检察机关首家“家庭教育指导实践中心”,并与关工委、共青团共同签署了《关于在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建立家庭教育指导联动机制的工作办法》,以此促进涉罪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社会化、规范化。该院开展了家长读书会、线上家长课堂等活动,以检察担当助力家庭教育,对于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坚持以《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令》的形式对失职、失责家长进行监督,参与家庭教育指导。

(党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