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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民警执法坚实后盾 ——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法制大队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侧记

“我们在出警过程中用执法记录仪同步录音录像了一起纠纷事件,现在遇到一些执法中的专业法律问题,请求今天所里的兼职法制员协助解决。”11月16日,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电子城派出所民警出警处理一起男女朋友情感纠纷时,通过耐心劝解使争执不休的双方停止争吵和拉扯,对于双方争议焦点,请求派出所的兼职法制员及时介入、协助处理。

随后,出警民警将了解的情况反馈给兼职法制员。经沟通后,兼职法制员协助民警通过行政案件快速办理系统,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现场调解。

“该警情处置体现了兼职法制员在民警执法过程中的指导和协助作用,为民警在一线执法提供了坚实后盾。”12月4日,公安雁塔分局法制大队大队长张杰向记者介绍。

探索完善闭环式监督管理

2020年底,公安雁塔分局率先在全市以“智慧案管”建设为切入点,以规范执法主体、执法队伍、执法建设为落脚点,积极探索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创建了派驻法制员、专职法制员、兼职法制员“三位一体”的执法办案与监督管理体系。

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通过派驻法制员严格落实一案一评、执法提示、制定类案判例等机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推进全局法治素养建设,为各执法办案单位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通过专职法制员对接派驻法制员,不断加强执法全流程监管记录,建立从接处警到结案考评的全流程记录机制,实现闭环式监督管理;通过兼职法制员严把“所处行政案件”审核关、参加所内疑难案件讨论等,与派驻法制员在执法重点环节上形成联动协作监督机制,以此不断提升执法办案质量。通过三者联动配合,公安雁塔分局构建起全警共管、事先预警、主动规范的工作方式。据了解,目前公安雁塔分局共有派驻法制员12人、专职法制员16人、兼职法制员48人。

全过程监督让案件处置更规范

今年3月13日,一起案件由于专职法制员的介入,使民警对当事人的处罚在行政复议环节得到支持。

当日13时许,小寨路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某小区楼下当事人雷某和苗某因为孩子问题发生冲突。

经民警调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苗某对殴打他人一事供认不讳。在案件侦办过程中,针对案件定性问题,民警上报给专职法制员咨询其意见。专职法制员研究后,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认为双方因小孩问题发生冲突,情有可原,但双方被群众劝解并停止互相撕扯后,苗某仍不依不饶,继续与雷某厮打在一起,并将其拽倒致轻微伤,应给予5日以上10日以下行政拘留处罚。

5月5日,申请人雷某认为该行政处罚决定过轻,向西安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6月27日,西安市政府认为小寨路派出所对苗某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适用法律正确、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合规,依法予以维持。

专职法制员所提供的法律意见,让司法程序与法律法规高度吻合,使复议诉讼率大幅度降低。

会商研判使法律保障更坚实

相较于兼职、专职法制员,派驻法制员需要更加丰富的工作经验。12名派驻法制员通过案件审核、执法监督、执法指导,全方位加强对基层执法办案全过程监督,第一时间发现并纠正执法瑕疵,把执法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7月12日12时许,群众魏某向公安雁塔分局反映,其在曲江新区万科雁鸣湖承包工程期间被所谓的朋友王某诈骗10万元。

经调查,该事件为其二人生意投资民事纠纷,且魏某称其在渭南市澄城县人民法院已就该事提起诉讼并被法院受理。公安雁塔分局派驻法制员在研讨案情时,提出三点意见:该工程是否真实存在;要进一步深入核实王某本人对合同约定工程参与程度;要注意程序规定,申请延期立案,防止受立案超期。随后,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王某与魏某合同约定项目真实存在,从中未发现虚构事实的情节,魏某所转10万元也未发现王某有非法占有的情节和目的,遂决定对该案不予立案。

(记者 梁爽 实习生 智文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