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频共振 协作增效——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体化运行

近年来,陕西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依托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及县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设立了152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率先在全国实现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省域“全覆盖”。

“张某因琐事与李某发生争执后相互撕扯,致使李某受轻伤。这是一起因邻里矛盾引发的轻伤害案件,双方在赔偿金额问题上未达成一致。”3月14日,在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里,轮值的轻罪办案组检察官就一批轻伤害案件,为公安机关办案人员提供咨询指导。

经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研判后,在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的基础上,检察机关启动赔偿保证金机制。犯罪嫌疑人缴纳足额赔偿保证金后,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

作为检警协同前置、繁简分流、信息共享、高效沟通和一体联动的平台,雁塔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自2021年12月成立以来,探索形成了侦监协作“一二三”模式,积极推动侦协办实质化运行,取得了检警协同双赢共赢、执法办案法律监督质效双提升的良好效果。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秉承“一室多智能”的理念,既是检察监督的“前哨”,又是检警协作的“阵地”。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检察官集中开展刑事案件繁简分流、补证督促咨询指导等工作,实现了问题集中解决、当面沟通。

此外,为进一步解决人员派驻问题,提升工作实效性,更新检警互动模式,2023年11月,雁塔区人民检察院在省、市检察院指导下,研发了具备案件会商、侦查监督、检察意见跟踪督办、羁押必要性评估、行刑衔接、数据反馈、联席会议等功能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平台,打造了全员轮值、全时段值守的“线上阵地”。

雁塔区人民检察院通过优化协作配合机制,以羁押必要性评估、矛盾纠纷联调联动等工作为抓手,在案件准确定性、深挖犯罪、提高效率等方面充分加强检警协作,精准有效打击犯罪。2023年4月,在办理两起涉嫌碰瓷酒驾司机实施敲诈勒索案件中,雁塔区人民检察院广泛收集警情线索,成功追诉遗漏犯罪事实8起。在办理一起销售电子烟案件时,雁塔区人民检察院从资金流水和聊天记录中发现涉案上线人员线索,及时指导公安机关深挖犯罪,成功摧毁一个生产、销售电子烟的团伙。该案是电子烟纳入监管后的全省首例刑事案件。

雁塔区人民检察院还不断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积极开展类案监督、融合监督,促进“四大检察”一体履职。2023年10月,针对一批强制措施期限临近届满的案件,雁塔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李婷向公安高新分局法制员移送取保案件督办函,“这些取保案件的强制措施期限临近届满,请尽快移送审查起诉。”随后,公安机关及时组织开展了取保挂案监督专项活动。对取保到期未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雁塔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跟踪督办案件补充侦查进度。

雁塔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搭建的繁简分流、双向互动、一体联动平台,在办案质效、沟通反馈和成果实效上取得了双赢共赢的良好效果。“通过繁简分流,实现了简案快办、大案联办、难案精办,有效缩短了办案期限。”检察官王岳龙说。

通过实践,陕西检察机关不断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凝聚了规范司法合力。“2023年以来,我院因证据不充分而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越来越少,平均办案时长明显缩短,刑事案件办案质效有了较大提升。”雁塔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陈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