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中院提升督察质量
6月份以来,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对市中院多个部门,以及千阳、扶风等8个县(区)院开展审务督察“回头看”,以审务督察、司法巡查、落实“三个规定”为抓手,努力提升督察工作成效。
宝鸡中院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两级法院审判法庭、诉讼服务窗口和安检等重点场所开展督察,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督促整改。截至目前,宝鸡中院共组织开展审务督察45次,下发审务督察情况通报5期,达到了改进工作作风的良好效果。全市两级法院将“三个规定”作为政治理论学习、任前廉政谈话等重点内容,持续增强“三个规定”的宣传功效,并通过经验总结交流,着力推广可复制的好经验好做法。
宝鸡中院在提升监督合力上下功夫,与市司法局建立了沟通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线索移送的途径和措施;与市委巡察办建立了党组协作机制,推动司法巡查和政治巡察有机结合。宝鸡中院在完善制度机制上下功夫,制定了《督察机构信访举报办理工作暂行办法》《司法巡查工作实施办法》《政治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审务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全市法院督察工作,为开展督察巡查工作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