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起“钱袋子” 奔向好日子——宝鸡市眉县检察院助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我们坚持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司法理念,积极推动农业特色产业健康发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着力保障农村社会安全稳定。”5月10日,眉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敏卓说。近年来,眉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县域实际,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以扎实的检察履职助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助力特色产业发展

眉县人民检察院在猕猴桃产业园区设立检察官办公室,遴选2名检察官担任法律服务专员;设立猕猴桃产业知识产权保护联系点,与市场监管等5个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制定服务保障特色产业健康发展18条措施。该院依法打击涉猕猴桃产业违法犯罪,起诉恶意砍伐猕猴桃树、利用猕猴桃销售实施诈骗、制售假化肥的犯罪嫌疑人20人。

在该院办理的柯某某等13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一案中,柯某某等人制作多个知名品牌化肥的外包装袋,并将生产的假化肥进行灌袋销售。经查,柯某某等13人制售假化肥4000余吨,非法获利358.88万元。案件起诉后,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被告人柯某某等13人15年到1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共计250万元。

为护航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眉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了“眉县猕猴桃”地理标志保护专项监督,积极构建“眉县猕猴桃”地理标志保护法律监督模型,针对网络销售平台冒用“眉县猕猴桃”地理标志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摸排线索3类43条;办理“眉县猕猴桃”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3件。针对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中存在的法律风险,结合猕猴桃生长节点,该院组织干警开展法治宣传7次,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帮助群众规避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中的法律风险。

维护务工人员权益

眉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以“大数据+小专项”为切入点的大数据法律监督新路径,围绕保障务工人员权益,建立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案件监督模型,并运用监督模型发现14条线索,督促8个项目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80万元。为推动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该院制发检察建议2份,助力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措施落实。此外,该院还与法院、公安机关等9部门会签了《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机制的若干意见》,支持18名务工人员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在该院办理的刘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中,98名务工人员的劳动报酬被拖欠。该院积极联系项目建设单位,多次进行协调。最终,项目建设单位垫付了98名务工人员的工资。该院起诉案件后,法院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该案被评为全省根治恶意欠薪典型案例。

加强特殊群体关爱

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眉县人民检察院以司法救助为抓手,重点关注农村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积极构建“司法救助+”多元化救助格局。

在该院办理的张某某司法救助案中,张某某被覃某骗取12万元。覃某被判刑后,无力承担赔偿责任,张某某一家的生活陷入困境。鉴于张某某及其丈夫都是聋哑人,还要抚养一个未满3岁的孩子,眉县人民检察院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张某某申请司法救助金3万元,解了张某某一家的燃眉之急。同时,该院协同村“两委”,积极为张某某一家争取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帮助张某某一家渡过难关。

眉县人民检察院主动实施心理疏导、教育引导、司法救助、联合帮扶四项措施,与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妇联、县乡村振兴局等8个部门建立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截至目前,该院累计司法救助55人,发放司法救助金77万余元。

依托妇联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眉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导师作用,关心、关爱农村涉罪未成年人成长,积极开展一对一、“订单式”家庭教育指导。针对未成年受害人,该院建立了“检察官+爱心心理疏导”帮扶团队,通过督促监护、司法救助、心理疏导、教育指导等方式,帮助未成年受害人走出困境、健康成长。(记者 史红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