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二十大 忠诚保平安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近日,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了全市检察机关监管场所疫情防控检察监管工作专题会议,再次对监管场所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检察监管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近日,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了全市检察机关监管场所疫情防控检察监管工作专题会议,再次对监管场所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检察监管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邢志坚主持,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黄德仓,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俊昆及市院第四检察部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院黄德仓副检察长传达了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庄长兴,省院检察长杨春雷及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景耀平等领导有关加强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讲话精神,要求全体检察干警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措施到位,确保监管场所无疫情发生。邢志坚检察长按照中省市和上级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指示和要求,结合全市监管场所疫情防控检察监督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上级领导机关关于疫情防控的指示精神,工作要求和安排部署,要把疫情防控作为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当前,疫情防控进入最吃劲的关键阶段,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干警都要把全部精力投入到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工作中去,做到“思路清,措施硬,瞄的准,效果实”,坚决把疫情阻隔在监墙之外。依法履职,积极配合。对于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公安部门和司法部门都作了部署和安排,驻所检察干警需立足本职,以法治思维和方式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对监狱和看守所防疫工作的监督,把高检院和省院、省公安厅、司法厅的要求执行好,落实好,做到监督不缺位不越位。发现监管场所疫情防控中出现的问题和隐患时要立即提出口头纠正意见或检察建议纠正违法,并及时监督整改。严格执行封监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检察人员原则上不再进入监管场所,坚决杜绝因检察人员的出入而导致监管场所疫情的发生。检察人员要通过视频监督、电话联系等非接触方式履职到位。同时,要加强自身防护如出现咳嗽、发热等症状,及时诊治,不得带病上岗。加强信息沟通、畅通信息报告渠道。要继续坚持每日按时向市院上报疫情监控情况,不得瞒报、漏报和迟报,监管场所发生情况和问题,必须第一时间层报省院。凝心聚力,齐抓并进。当前,在抓紧抓好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需统筹兼顾,积极谋划好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对照去年的工作,找出优势和短板,精准施策、保持优势、弥补短板,促使今年的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执行工作有序开展,为全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宝鸡市检察院   杨永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