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岐山县检察院三项举措 助力“三号检察建议”落地生根
编者按:201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检察机关办理的金融犯罪案件对金融安全、社会稳定造成的影响,聚焦金融防范化解工作,向中央财经委发出第三号检察建议。近年来,岐山县检察院积极发挥检察机关主导作用,部署开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专项行动,推动强化监管,抓好源头防控,切实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三号检察建议”,助力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岐山县检察院从反洗钱国家战略和金融风险防范的高度,采取多项措施推动“三号检察建议”落地生根,从源头上预防金融、洗钱犯罪。
建立专业化队伍 提升办案质效
针对金融、洗钱类刑事案件具有极强的专业性、复杂性,对检察人员的综合能力素质要求高等特点,岐山县检察院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抽调业务骨干,组建专门办理金融、洗钱类犯罪案件的业务团队,全面提升金融犯罪刑事案件办案质效。
全面梳理已办案件 做好风险防范
对2017年以来办理的贷款诈骗罪、违法发放贷款罪、信用卡诈骗罪等金融犯罪案件进行全面梳理,重点就金融机构存在的风险防范机制不完善、金融信贷审查落实不到位、信用卡业务不规范,从业人员法纪意识淡薄等问题进行分析,着力在惩、化、防、治方面综合施策,助力“三号检察建议”落地生根。
强化宣传教育工作 实现打防并举
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抓小抓早、防微杜渐”的重要指示要求,充分利用“两微一端”《以案说法》等媒体平台,对近年来办理的金融犯罪典型案例进行梳理,筛选出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进行普法;利用节假日送法进社区,将印制金融犯罪、洗钱犯罪典型案例等内容的宣传手册送到群众手中,加大金融犯罪法律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民众对金融犯罪、洗钱犯罪的警惕性。
通过日常宣传、案中教育、案后普法,加大金融、洗钱类犯罪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升人民群众自我防范意识,积极预防和化解风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岐山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