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开出首张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罚单
咸阳市一家电子烟实体店营业人员向一名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8月5日,咸阳市秦都区烟草专卖局向该实体店负责人正式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当事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2000元的处罚。这是咸阳市秦都区烟草专卖局开出的咸阳首张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罚单。
近日,咸阳市秦都区烟草专卖局接群众举报称,辖区某电子烟实体店存在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违法行为。该局专卖执法人员联合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对该电子烟实体店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通过对涉案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有关销售凭证和台账,第一时间固定了相关证据,确认该店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违法事实。
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咸阳市秦都区烟草专卖局对该电子烟实体店做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当事人当场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并主动接受整改。该局执法人员向记者介绍:“未成年人吸食电子烟存在重大健康安全风险,希望学校、家庭、社会多方联合,加强电子烟危害的宣传,引导青少年主动远离电子烟。”
据悉,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的有关规定,依法保障和维护未成年人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陕西省烟草专卖局统一部署,自7月8日起,咸阳市烟草专卖局与咸阳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在全市部署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对全市电子烟经营商户开展摸底调查、登记建档和入户宣传工作,利用线上、线下多种途径进行普法宣传,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
(记者 杨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