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首例涉未成年人“刑民一体”案办结
近日,长武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涉未成年人性侵害刑事、民事案件相继宣判。这是咸阳市检察机关办理的首例集刑事和民事于一体,既提起公诉又支持民事起诉的涉未成年人保护案件。
8月25日,由长武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郭某性侵未成年人案依法作出宣判,郭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该案不但终结了未成年被害人的噩梦,也开启了检察机关支持撤销监护权、用心用爱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行动。
受案后,承办检察官通过多次调查走访,了解了相关情况,及时督促并支持有关部门向县人民法院提出撤销未成年被害人父亲监护权诉讼,同时,为有关部门提供法律帮助,向法院提交民事支持起诉书。最终,法院依法撤销了未成年被害人父亲的监护人资格。
随后,长武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协调组织社会力量跟踪回访未成年被害人,对其进行家访谈心和心理疏导,帮助联系技术学校,学习一技之长。
(宋晓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