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访古迹映千秋 法治护航续华章——富平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文物古迹“寻保传”活动侧记

4月23日,作为唐代帝陵分布重镇的富平县迎来一场特殊的“文化寻踪”——富平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公益诉讼检察干警深入唐代宗元陵、爱女桥等文物遗址,以公益诉讼之笔擘画文物保护法治蓝图,在实地踏勘中践行“保护文物就是保护历史文脉”的检察担当,拉开了“检察监督与文物遗产保护深度融合”的实践序幕。

富平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首先来到唐代宗元陵遗址。1956年8月6日,元陵被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为陕西省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1年6月25日,包含元陵在内的唐代帝陵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这座陵墓不仅是唐代宗李豫及其皇后吴氏的安息之地,更是中国古代陵墓建筑的杰出代表。然而,由于年代久远和县域内文物保护机制与现实需求不匹配,斑驳的石刻静默诉说着千年沧桑,风雨侵蚀的阙台残垣却难掩其昔日恢弘气象,更添一份历史的厚重与深沉。检察干警怀着敬畏之心,穿梭于遗址之间,用专业的目光审视每一处遗迹,以严谨的态度探寻保护之道,力求让这座千年古陵在现代法治的守护下,重焕生机。

随后,富平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前往爱女桥,清光绪《富平县志》(樊志)载“爱女桥在苍龙北”,即指此桥。爱女桥是当时富平县人民群众东西通行的必由之路,还是当时一条向西通往耀县、铜川、焦平、正宁、甘肃,向东通往雷村、曹村、到贤、蒲城、山西等地的交通捷径。一千多年来,爱女桥经历了风雨的冲刷和侵蚀,至今仍然屹立在丑家村和杨家村的两沟之上,记录着当地人民用勤劳和智慧为改变山区贫穷落后面貌,改善交通环境所作出的不懈努力。如今,当公益诉讼的利剑映照出桥体裂缝中顽强生长的杂草,文物保护与民生需求的平衡难题,如同古桥两端的迷雾,亟待拨开。检察干警以专业的素养丈量每一处危损,用法律之尺守护着这座既是交通要津又是建筑瑰宝的活态遗产,在诉前磋商的坦诚交流中,在修复论证的严谨探讨里,他们践行着守护历史印记的庄严承诺,让法治的阳光照亮古桥的每一个角落。

寻访,是一次与历史的深情对话,更是一次守护使命的坚定践行。文物保护并非一朝一夕之功,而是一项需要长期坚守的系统工程。富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构建常态化工作保障机制,与县文旅局、县公安局携手并肩,会签《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协同工作的实施意见》,凝聚起文物保护的强大合力。针对文物存在的安全隐患,他们向相关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以法治的力量督促其依法履行文物保护职责。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完善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加快建设信息共享平台,让三方在协同作战中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商讨解决方案,有效提升文物保护工作的协同作战能力。

多维发力构建文物保护法治生态圈,未来,富平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寻根之姿追溯文明脉络,以保护之责筑牢法治屏障,以传承之魂激活文化基因,让唐代帝陵的石刻线条在法治光芒中重绽光彩,让爱女桥的青石板路成为连接历史与现代的文化纽带,使每一处文物都成为滋养文化自信的精神源泉,在新时代法治进程中续写“文物说话、历史发声”的华彩篇章。(记者 高娟;通讯员 田钱 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