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县“三级”联动 让见义勇为英雄少年的亲人住上“爱心房”
5月中旬,陕西宜川县见义勇为牺牲英模王东星的家属王安平和家人告别二十多年的“租房”生活,搬进了县城党湾社区德馨园小区一套面积87平米的新住房,开始了新的生活。“陕西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给予城市购房补助20万元,延安市委政法委给予配套补贴5万元,宜川县委政法委协调减免购房价格3万元……”家属王安平激动地说,“非常感谢党和政府对我们家的关怀。”
2012年6月15日,宜川县西郊中学初一(3)班学生王东星在放学路上,奋不顾身跳入河中抢救溺水同学,不幸遇难。2015年12月28日,延安市人民政府追授因见义勇为牺牲的王东星“延安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10万元抚恤金。作为家里唯一的孩子,从小王东星就被父母寄予厚望。突如其来的噩耗,给了这个家庭重重的一击。母亲王拔子因伤心过度患上了精神分裂症,需要长期住院治疗;父亲王安平在承受悲痛的同时,一边在建筑工地打零工一边陪妻子治病,家庭的重担全部压在王安平身上。
“我为自己的儿子感到骄傲。既然他这样选择,作为父亲我尊重儿子。也希望能有更多人,像东星一样,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但作为一个父亲,我失去了自己的儿子,我心里很难过。”朴实的父亲王安平哽咽着对记者说。
王思语是王东星的二妹,目前在读三年级。王思语说:“尽管没见过哥哥长什么样,但她会把哥哥作为自己一生的榜样,好好学习,照顾好父母亲。”
“这些年,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对我们很关心,对我们照顾得很周到,同时给予我们最大的帮助。”王安平感慨地说,“我失去了一个亲人,但现在却拥有了更多的亲人。”
见义勇为行为是一个公民对社会公平的认知和对自身正义价值的体现,也是当今社会应当崇尚和追求的价值目标,从英雄身上折射出的浩然正气,是构建和谐社会宝贵的精神财富和道德水准。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倡导社会主义新风,是政法机关和见义勇为机构的使命,更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宜川县政法委在省市两级见义勇为机构的大力支持下,不断加强对见义勇为英模的政策支持、优待帮扶和执法司法保障,消除见义勇为者的后顾之忧。
除了经济方面的资助,社会的温情和关爱,则是对于见义勇为者及其家属精神层面上最好的帮助。宜川县政法委将继续加大对见义勇为者的关注,尽量用心用情去温暖他们,抚慰他们感情上的创伤,只有这样,用实际行动支持见义勇为,回报英雄们的付出,为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创建平安宜川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