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山下的司法温度 ——佳县人民法院三维发力促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黄河岸边,白云山下,佳县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创新举措助推基层治理,紧盯涉民生案件产生、演化到化解的全过程,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解决群众烦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党建引领
筑牢矛盾化解“主心骨”
佳县法院坚持党建引领,推动党建与审判工作深度融合,以“如我在诉”意识做优做实民生司法保障,构建“巡回审判+现场调解+田间普法”模式。法官融入基层党组织,参与指导纠纷化解。通过选取邻里纠纷、土地纠纷等典型案例,佳县法院组织党员干警深入基层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将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切实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最坚实的支撑,让司法服务更有温度、更有力量。
“快7年了,我们之间的纠纷总算化解了,多亏了法官帮我们调解!”9月10日,一起土地权属纠纷的当事双方在佳县法院法官的调解下达成和解,当事人曹某福感慨地说。
2019年,原告曹某福与被告曹某勇因土地权属纠纷事宜长期存在争议,多次协商未果,矛盾逐渐激化。曹某福认为土地未完成兑换,曹某勇将兑换土地进行平整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占有土地。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高度重视,仔细查阅卷宗材料,多次前往争议田地实地勘查,并对该案进行了巡回审判。
巡回审判结束后,在涉案田地里,承办法官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思路,向村干部及村民了解情况,全面掌握纠纷根源,同时普及相关法律知识,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调解,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这场历时多年的邻里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头雁示范
做好矛盾化解“排头兵”
为充分发挥院领导开庭办案,促进案结事了的示范引领作用,佳县法院院领导引导和带动全院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带头办理邻里纠纷、土地争议、家庭矛盾等涉民生案件,同时运用多元纠纷调解机制,与乡镇党委、政府、人民调解员等力量紧密配合,主动参与矛盾排查、纠纷化解工作。通过“法官下沉+多元联动”模式,院领导直接参与调解并推动矛盾彻底解决,以头雁领航激发雁阵效应,不断提高司法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助力基层矛盾纠纷化解。
“都是乡里乡亲,今后我们一定吸取教训,和睦相处。”9月6日,在调解现场,当事人高某怀对法官说道。
原告高某昌与被告高某怀系同村村民,高某昌现居住的窑院与被告的旧窑相邻。2024年7月,高某昌修缮窑院及通行道路,高某怀不同意,双方为此起了纷争。得知此事后,为了将纠纷实质化解在诉前,佳县法院院领导迅速前往峪口村,联合当地乡政府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村委会负责人,组织双方进行座谈,通过“法理+情理”融合疏导,引导双方理性看待邻里纠纷。经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高某昌同意以原路为基础,新修一条相邻房屋的出路。双方握手言和,矛盾得到妥善解决。
源头解纷
织密矛盾化解“预防网”
佳县法院按照“预警在先、及时处理、就地化解”的原则,织密矛盾纠纷化解的“预防网”,努力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调处在萌芽状态。
2024年4月,某村村民张某坚把张某飞家门前的小路封死,双方对该条小路边界各执一词,张某坚认为自己依规用地,张某飞则称其侵占自家地界,影响正常出行,矛盾越闹越大。
面对双方互不相让的局面,佳县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第一时间介入开展调查,深入挖掘矛盾纠纷隐患苗头,走访群众,实地查看,向基层组织了解情况,随后多次沟通劝解当事人。经过多轮调解,双方态度有所缓和,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矛盾妥善化解。
“基层之事,皆系民心。佳县法院始终以‘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实现源头治理为目标,聚焦土地纠纷、邻里纠纷等高发类重点领域,及时与群众沟通交流,掌握矛盾纠纷的症结和根源所在,提前预判纠纷苗头,确保问题及时解决。”佳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江表示。
今年以来,佳县法院累计走访群众310余人次,收集意见建议65条,梳理矛盾隐患30余起,努力实现矛盾纠纷、风险隐患“事前预防”,扎实筑牢基层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为基层社会治理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