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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创新举措 打破案件僵局——汉中南郑检察顺利办结首宗适用刑事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案件

2022年5月,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首次启动了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该案系同村两名村民因田地放水引发纠纷,致被害人受伤。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并表示愿意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但因双方在赔偿给付数额上存在分歧,未能达成和解,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经审查该案全部事实和证据,结合“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承办检察官认为本案符合此前出台的《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实施细则(试行)》(下称《细则》)条件,经层报院领导审批,正式启动该提存程序,破解了案件僵局。承办检察官对犯罪嫌疑人详细讲解了《细则》相关规定,制发了相关法律文书,犯罪嫌疑人自愿缴纳了一定数额的赔偿保证金,办理了保证金存入事宜。承办检察官结合案情,综合考量,依法对其确定了从宽量刑幅度。在该案庭审中主审法官也认定被告人缴存赔偿保证金,属于认罪悔罪表现,并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

该案判决生效后,承办检察官制发了《提存通知书》,被害人收到通知后,到检察机关办理了提存事宜,持通知书、判决书及身份证在公证处顺利提取赔偿保证金。至此,该案顺利办理完结。

被害人办完提存手续后对检察官说:“我之前担心提取赔偿金的过程很麻烦,没想到流程这么简单,只用拿上相关资料到公证处办理个提取手续,赔偿金就立马能拿到了,整个过程很快就办完了,以前听说过法院判决后,被害人迟迟拿不到赔偿的情况,现在想想检察院这个提存制度,对我被害方也是种保障。”

此案是南郑区人民检察院自2022年2月25日推行《细则》后办理的首例案件,是推动《细则》落实的第一块试金石。通过该案的适用,《细则》的可行性得到了充分的检验,提存程序的科学、简单和高效也为刑事案件办理节约了司法资源。同时,该案的适用使得刑事赔偿保证金制度不再是一项构想,而是切实能破解案件矛盾僵局、实现案件当事人双方“利益最大公约数”的重要武器。

下一步,南郑区人民检察院将在办案中不断完善优化制度实施,及时总结经验,找准风险点和关键点,进一步优化程序和步骤,使刑事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成为刑事办案中的一项长效机制,更有力地促进“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实,真正做到依法办案与化解矛盾并重、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