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县人民检察院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 督促监护让爱归位
“以前我们总是觉得教育孩子是学校的事,现在才意识到这个想法是错误的,家庭教育对孩子来说才是最重要。我们一定会承担起家长的责任,和孩子多沟通,给他更多的关心和爱护。”“谢谢检察官给我的孩子一次机会,我们会监督他,让他走好未来的路。”9月28日,镇巴县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对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满的小周(化名)开展帮教回访时,其父母向检察官说道。
16岁的小周因法律意识淡薄,缺乏父母监护和教育,一时起贪念偷窃了他人物品,涉嫌盗窃罪。据悉,小周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盗窃行为,自愿认罪认罚,并及时将被盗物品归还失主。镇巴县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经过社会调查,了解到小周在校表现良好、成绩优异,遂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察期为6个月。在考察期内,该院对小周进行了全流程跟踪帮教,因其服从监管、表现良好,最终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为切实做好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工作,给甩手家长戴上“金箍”,镇巴县人民检察院向小周的监护人制发了督促监护令。该院未检检察官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积极与监护人沟通交流,指出监护人存在的问题,并向其说明不履行职责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和应负的法律责任,引导监护人加强家庭教育知识学习,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扣好第一粒扣子至关重要。”在帮教回访现场,该院未检检察官向小周的父母叮嘱道。
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镇巴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办案原则,推动解决涉罪未成年人背后家庭监护不力的问题,实现“办理一个案件,挽救一个孩子,教育一个家庭”的目标。今年以来,该院已向涉罪未成年人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3份,向受害未成年人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3份。
镇巴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阿曼表示,该院将深入落实上级部门部署要求,在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全面推行督促监护令,严格核查涉案未成年人的家庭监护情况,并持续跟踪落实,督促监护人积极履行相应职责。同时,该院还将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汇聚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构建,共同守护未成年人茁壮成长。
(冯梅 记者 张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