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二十大 忠诚保平安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汉中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关注重点领城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在疫情防控中精准监督不缺位,准确把握案件办理的必要性、时机、方式等,稳妥有效地助力地方疫情防控工作,做到帮忙而不添乱。截至目前,全市共收集涉疫情及其他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8件、立案5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0件,诉前公告1件。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汉中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关注重点领城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在疫情防控中精准监督不缺位,准确把握案件办理的必要性、时机、方式等,稳妥有效地助力地方疫情防控工作,做到帮忙而不添乱。截至目前,全市共收集涉疫情及其他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8件、立案5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0件,诉前公告1件。

提高政治站位,主动作为。市院第一时间下发通知,一方面要求各县区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认识到助力疫情防控是当前最突出的公益保护任务。另一方面要求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在疫情防控处置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汉台、勉县、洋县、宁强、略阳、镇巴等县区院开展“疫情防控”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活动,广泛征集涉疫情公益诉讼线索,行动迅速,举措务实,积极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精准监督,助力疫情防控。一是聚焦公共卫生安全领域,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废弃口罩、防护服等医疗废物处置的监督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略阳县院就废弃口罩未分类收集、合理处置的问题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在现场公共场所设置了废弃口罩专用收集桶并注明标识,严格做好了废弃口罩的分类收集和消毒处置工作。二是关注食品药品安全。重点摸排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伪劣产品、假药等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同时,注重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注意发现生鲜、肉类市场检验检疫中存在的漏洞,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促进完善疫情源头治理相关措施。汉合区检察院向市场监管部门发出了6份涉食品安全的诉前检察建议,南郑区就疫情期间小区的饮水安全、生鲜猪肉检疫等问题先后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5份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全面履职,检察监督不缺位。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做到公益监督不缺位,对群众举报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在做好防护工作的前提下,第一时间进行调查核实。2月16日有网友通过市检察院微博举报,有人在略阳县郭镇大石湾村附近河道非法采砂采石。接到举报后,略阳县院第一时间前往涉案地进行调查核实工作,经过询问相关人员、现场勘测,确认系当地村民为自建房屋未经审批在河道内采石并堆放在河道内。略阳县院于2月21日向县水利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该局及时叫停了违法采石行为,维护了河道生态环境。

注重方式方法,稳妥监督不“添乱”。一是加强线索报备。建立公益诉讼案件报告备案制度,要求与疫情相关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一一层报,统一管理,并派专人跟踪指导,办理案件。二是强化案件指导。针对涉疫情公益诉讼案件敏感复杂、政策性不强、法律还不够完善等问题,积极做好指挥协调和督办督导,根据发出的检察建议做到逐案指导。三是注意方式方法。对疫情相对严重的县区,坚持诉前建议前先行口头建议,避免给行政机关造成不必要的工作负担,如汉台、洋县、勉县针对废弃口罩、防护服等医疗废物处置问题,向相关机关发出口头建议,得到行政机关的认可,监督效果良好。(汉中市检察院  贾会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