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和关爱未成年人,是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为促进对未成年人管理能力的“再”精细化,汉中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积极探索在全省首创开展“加强烟草零售行业规范经营 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专项检察监督活动。
保护和关爱未成年人,是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为促进对未成年人管理能力的“再”精细化,汉中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积极探索在全省首创开展“加强烟草零售行业规范经营 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专项检察监督活动。
积极履职,精心部署。据悉,汉中市检察机关在履职中发现有吸烟史的未成年人的香烟大多是从商店购买,而根据2012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据此,汉中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行政检察部)和未检部门、公益诉讼部门充分沟通后,立即部署积极作为,上下两级院行政检察部门多管齐下,针对全市烟草零售行业依法规范经营及监管部门职责落实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上下联动,稳步推进。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紧扣行政检察职能,围绕主题,明确了调研重点、形式及要求,各县区院行政检察部门对标对表积极行动充分履职,通过随机走访市辖内400余户烟草经营者发现,虽然有法律明确规定,相关职能部门也做了大量工作,但仍存在部分商家未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标志、或虽设置标志但已毁损严重无法正常显示及校园周边还存在少量烟草零售店等问题,烟草制品销售行业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现象已然存在。
注重效果,多赢共赢。对调研发现的问题,全市检察机关分类梳理,实事求是共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进一步规范烟草经营活动的检察建议11份,对调研中发现的无证经营烟草零售线索依法移送相关职能部门。通过拓展监督领域,延伸监督职能,在促进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履职,形成不断治理、规范烟草制品销售环境的同时,也让保护未成年人的“边角”领域严了起来,促进了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未成年人保护同频共振、协调治理的良性互动。
(汉中市人民检察院 王明江 张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