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动执行 办好每一起民生案件——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执法为民缩影

“感谢高新法庭,你们解决了困扰我很久的执行难题,真是太感谢你们了!”国庆收假后的第一天,申请执行人陈某及其家属来到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高新法庭和执行局,将两面锦旗交到了该院法官手中。

这是一起多案相联的执行案件。高新法庭在终本7年后发现被执行人在异地有可执行财产,在恢复执行中又发现该案被执行人财产被多家法院冻结且与汉滨法院执行局办理的案件存在关联,并且被执行人在汉滨法院尚有其他未判决的案件。核实相关情况后,高新法庭和执行局承办人深入分析研判,一致认为两案协同并案执行不仅有利于案件高效办理,还可促成未决案件调解处置,切实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汉滨法院经与银行多次沟通核实轮候冻结顺位后,成功将两案执行完毕。同时未决诉讼案件也予以撤诉,三案得以顺利结案,这才出现开头的那一幕!

用心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是每一位执行干警的终极目标,“如我在诉”“如我在执”更是兑现司法为民的理念与承诺。此案正是汉滨法院将执法成果转化为群众可感可及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的具象化。

以诚信背书 司法权威中见温情

10月18日,安康市首份《自动履行证明书》由汉滨区人民法院高新法庭发出。

据了解,不久前,胡某诉王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高新法庭主持调解,经过释法明理,王某同意向胡某支付欠款5000元。10月18日,王某向胡某支付了全部案款,高新法庭向被告王某发出《自动履行证明书》,对王某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守法守信的诚信行为给予正向激励和肯定。

诚信是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基础。汉滨法院这一举措,进一步引导了当事人从“要我履行”向“我要履行”思想意识的转变,推动“失信受罚”“守信获益”理念成为社会共识,不断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风气。

以和解止纷争 人民至上底色更亮

汉滨法院在审查一起涉企执行异议之诉案件中,积极引导当事人协商和解,圆满化解了一系列矛盾纠纷,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曹某诉某建设公司、某水电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因二被告未自觉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曹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法院裁定扣留某水电公司在某镇政府的应收工程款。夏某以其系涉案工程的实际施工人、该笔工程款应当归其所有为由,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此案流转了多个环节,牵涉多方当事人,涉案标的较大,且当事人矛盾尖锐,若只机械地就案办案,将难以从源头上化解纠纷。承办法官积极探索定分止争新途径,经过反复沟通,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并如期履行了给付义务,夏某也书面撤回了起诉,案件得到圆满化解。

近年来,汉滨区人民法院积极倡导“如我在诉”“审判为执行考虑”等工作思路,推动矛盾纠纷“一次化解”“有效化解”,为胜诉当事人兑现更多“真金白银”。今年以来,执行完毕率同比上升10.3个百分点,执行到位率同比上升7.51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