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实现法院环资审判机构全覆盖

6月5日,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秦岭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介绍近年来商洛两级法院开展秦岭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工作情况。

据了解,近年来,商洛两级法院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扎实开展秦岭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工作,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2018年,商洛法院先行先试挂靠行政庭成立环资庭开展工作,在商州、洛南两个集中管辖法院成立环资庭;2022年在其他五县法院挂靠成立环资审判庭;2023年在全市七县(区)重要区域流域均设立环资审判巡回法庭,实现全市法院环资审判机构全覆盖。

近年来,商洛两级法院共组建8个环资审判团队,落实“三审合一”制度,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选优配强队伍,配备干警36人,其中,员额法官11人,法官助理25人。2018年至2022年,全市共受理涉生物多样性案件213件,审结208件,判处有期徒刑129人,判处罚金200余万元。商洛法院持续发布典型案例,先后编印秦岭生态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汇编》和《环资法律法规选编》,按年度发布十大动物保护、五大植物资源保护和五大非法采矿典型刑事案例,并向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发放宣传。

近年来,商洛两级法院每年利用重要节点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对涉生态保护重大案件集中开庭宣判,邀请行政机关旁听,组织新闻媒体参与报道,召开新闻发布会予以通报。多措并举建强阵地,商洛中院与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联合签署司法共建协议,设立商洛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同时设立“增殖放流区”和“补植复绿区”两个修复区,该项工作荣获年度陕西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事件”提名奖。洛南法院、柞水法院发挥司法职能,分别设立“秦岭红豆杉司法保护基地”“秦岭·牛背梁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今年4月,商洛中院承办的沿秦岭七省(市)高级人民法院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会议在柞水县成功召开。商洛法院2名干警分别获得“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个人”“全省法院环资审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市中院被表彰为“全省环资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此次发布会上,商洛中院相关部门负责人解读了《商洛中院秦岭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涉及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狩猎、非法捕捞水产品、滥伐林木、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多发类案件。法院在对被告人依法判处刑罚的同时,坚持修复性司法理念,通过恢复植被、劳务代偿等方式有效修复治理生态环境,有效保护秦岭生物多样性,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生态效果的有机统一。

(彭杰彧 记者 李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