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苗”成长 法润童心——商洛市法院系统保护未成年人司法权益工作侧记

9月18日,记者从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近年来,商洛市法院系统依法妥善审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持续打击校园暴力犯罪,深入推进少年法庭改革,着力打造“红领巾法学院”,不断加强未成年人普法宣传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行为发生,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安全、和谐、清朗的环境。

立足审判职能 担起司法保护重任

秉持和谐、柔性、修复审判理念,商洛市法院系统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依法妥善审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贯彻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商洛市法院系统深入推进少年法庭改革,采用“圆桌式”审判,对涉子女抚养、儿童人身损害等案件,开辟绿色通道,注重亲情修复,运用双向保护办好涉“未”案件。

商洛市法院系统积极构建司法审判、社会联动、教育预防“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犯罪预防模式,保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依法严惩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

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商洛市法院系统落实落细各项帮教制度,完善社会调查和非监禁刑社会危险性评估机制,加强未成年人民事权益司法保护,三年来对15人适用非监禁刑,适用率为19.72%,审结抚养、监护、继承等涉未成年人民事纠纷736件。同时,商洛市法院系统深化综合治理,对遭受犯罪侵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依法开展心理干预、司法救助,三年来司法救助未成年人19件28人,救助金额27.2万元,发出司法建议8份。

出台制度机制 优化理论案例指导

“请问,全市法院将如何围绕《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工作?”“结合商洛市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现状,此次发布的10件涉未典型案例有何意义?”

5月31日,商洛市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在商洛中院召开。会上解读了《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发布近三年来全市司法领域已生效涉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十大案例。商洛市委宣传部及商洛中院相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作为“商洛未保  一路同行”主题系列活动轮值单位,商洛中院坚持充分发挥未保成员单位作用,结合自身职能定位,立足执法办案实践,出台《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案规范》《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实施细则》《加强对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的意见》等,推动少年法庭专业化建设,开展“天平之光  照亮未来”“法治护航  伴你成长”等系列主题活动,先后获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单位”“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青少年维权岗”等。

创新方式方法 提升普法宣传效果

7月初,由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共青团陕西省委、省教育厅、省律师协会、西部电影集团等部门联合推出的全国首档青少年《红领巾法学院》模拟法庭栏目,走进了镇安县法院进行节目录制。

“请大家安静,下面宣布法庭纪律!”

“现在开庭!”

随着法槌声响起,一起留守儿童故意伤害案件的模拟庭审正式拉开帷幕。“审判长”庭审把控、“原告”义正词严、“被告”认真悔过,庭审过程井然有序,让“红领巾们”更直观感受到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在零距离的“庭审课堂”上亲身感受到了法律的庄严和神圣,让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在孩子们心中生根发芽。

  2023年以来,商洛市法院系统与辖区多所中小学联动发力,通过开展“送法进校园”“模拟法庭”等活动,着力培养法律素养和道德品质兼备的新时代青少年,共组织普法进校园23场次,5000余名中小学生参加了普法教育活动。商洛市法院系统利用巡回审判、组织庭审旁听、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等,同时选派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以典型案例为未成年人敲响警钟,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

  “人民法院一直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的依法保护,坚持立足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做好依法审判、帮扶救助、普法教育等工作。下一步,全市法院将继续立足主责主业,结合法院实际,延伸司法职能,将审判工作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紧密结合,做到有特色、有亮点、有成效,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9月18日,商洛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殷本明说。

(任丹江 章美玲 记者 李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