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案结” 化“心结”——商洛市两级法院推进源头解纷
“3月以来,商洛市两级法院法官能动司法,大力推进源头解纷,为诉讼群众既解‘案结’又解‘心结’,用温情司法传递司法温暖。”4月12日,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彩喜说。
3月12日,当事人郑某、刘某将一面印有“公正执法 廉洁为民”的锦旗送到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卢洛军的手中,表达了感激之情。
事情源于卢洛军审理的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在该案中,原告郑某、刘某因索要工程款,将柞水县某公司诉至法院。一审法院作出由柞水县某公司支付郑某、刘某工程款73.45万元的判决后,郑某、刘某认为判决金额中少认定了该公司购买其房屋的补偿款31.5万元,于是提起上诉并提交了房屋买卖合同。为查清事实,卢洛军带领干警前往柞水县曹坪镇了解了详细情况,并前往国家税务总局柞水县税务局对当事双方房屋买卖的税款缴纳情况进行核查。
最终,法院认定当事双方争议的31.5万元确系购房补偿款,于是二审改判支持了原告郑某、刘某的诉讼请求。为了表示感谢,郑某、刘某给卢洛军送来锦旗。
暖心的事不止一件。近日,悬在心头4年多的烦心事在商州区人民法院大荆法庭顺利调解后,老周专程给法官送来锦旗。
2019年9月,老周帮同村的周师傅家修灶房。双方达成口头约定,周师傅陆续付给老周劳动报酬6200余元。灶房建起后,周师傅认为老周未按要求安装落水管,拒绝支付剩余款项。在村干部多次调解未果的情况下,老周将周师傅诉至法庭,要求支付拖欠的各项费用3200余元。大荆法庭受理案件后,法官先后3次进行实地调查。了解了双方的矛盾焦点后,法官采用“背靠背”等多种调解方式进行释法说理。最终,双方打开了“心结”,同意各让一步,达成了调解协议。周师傅支付了余款,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感谢法院尽职尽责,保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3月11日,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的原告将一面印着“正义守护者 人民好法官”的锦旗,送到镇安县人民法院永乐法庭法官手中。
2022年9月,被告驾驶车辆与穿行道路的原告发生碰撞,致使原告受伤、车辆受损。双方就后续赔偿事宜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原告遂诉至法院。
庭审中,法官对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了审核认定,仔细听取了双方的辩论意见。经过审理,法官依法判决支持了原告的合理诉请。案件判决后,为保证生效判决及时履行,法官多次协调保险公司尽快支付赔偿款,并在赔偿款到账后及时完成给付,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通讯员 任丹江 王江炜;记者 李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