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家庭教育指导+督促监护令”帮助迷途少年改过自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近日,杨陵区人民检察院在不公开听证会后对一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涉案未成年人父母制发《督促监护令》,并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小强(化名)职高毕业后,辗转于电子厂打工,2021年7月,其前带班领导“刚哥”称可以挣“快钱”,挣钱心切的小强便按“刚哥”要求,将自己名下的4张银行卡“借”给其使用,使用后“刚哥”称小强的银行卡有问题,并未按照承诺支付小强“报酬”。经侦查4张银行卡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资金的转移,小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公安机关移送至该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经审查后认为小强系初犯、偶犯,作案时系未成年人,案发后自首并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谅解,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条件,拟对小强拟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该院拟对小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并启动不公开听证程序。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对案件事实、法律适用、拟作附条件不起诉理由等情况进行了说明。听证员对小强和家长进行询问,全面了解其作案原因、悔罪态度和犯罪后表现,一致同意对其作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承办检察官在案件办理中发现,在小强的成长过程中,父母能满足其基本物质需要但对精神引导与法治教育相对匮乏。在小强初出校门踏进社会的关键节点上未尽到提醒义务,未能帮其甄别风险,存在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形。根据《家庭教育促进法》及未成年人保护“两法”相关规定,承办检察官对小强父母制定有针对性的督促监护方案,发出《督促监护令》引导其对孩子履行监护人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根据该院与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等多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该院邀请具有丰富家庭教育指导经验的专家从青少年心理特点、亲子沟通方式、亲子关系维护等方面,针对性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精准施策培育“合格父母”切实帮助小强父母矫正家庭教育缺失、管教不严的问题,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和环境,让爱不缺位。
杨陵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罪未成年人轻微刑事案件时,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充分考量案件事实、案发原因、未成年人身心特点、是否具备帮教条件等,通过督促监护、帮教回访、家庭教育指导等方式,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帮助他们以新的姿态重返社会,重启崭新人生。下一步,该院“农城护苗”未检团队将持续关注涉罪未成年人和临界未成年人,继续深化与相关部门协作,形成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合力,以匠心求极致,精益求精,办好每一起涉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