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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中院调解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近日,西安中院审监庭成功调解了3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件。

该3起案件皆是在敬瑁公司与世纪熙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世纪熙源公司未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确定的给付义务,敬瑁公司经向西安中院申请执行,查封了世纪熙源公司的部分房产,但在法院查封前,已有数十名买房人与世纪熙源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了被查封房屋中的部分房屋,遂形成该案执行异议之诉。

审理期间,敬瑁公司和房屋购买人均认为自己应对涉案房屋享有合法权益,各执一词,互不让步。案子历经一审、二审和再审,久拖未决。承办法官张磊本着能调则调的原则,尽可能平衡各方利益。考虑到案件涉及的购房者数量众多,为了降低其诉讼成本,合议庭成员车宾、晏永娟、张磊在庭审前到涉案小区进行实地考察,对购买涉案房屋的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解答当事人疑惑。审理前期,敬瑁公司管理人抵触情绪很大,不愿配合法院工作。张磊希望当事人换位思考,从情、理、法三个角度释法明理、答疑解惑。最终,敬瑁公司同意协调解决,各方达成一致意见,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刘家成 张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