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迷途的孩子回归
“付法官,我知道错了,今后一定痛改前非,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在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法院新区审判庭青少年法庭,章小骏(化名)愧疚地望着法官。
“父母对你引导不足不是你走上犯罪道路的借口。国家对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记录封存,希望你以后抛弃旧习,开始新生活。”法官付艳艳语重心长地说。
这是5月31日新区审判庭送达全省首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时,付艳艳和涉案未成年人章小骏交流的一幕。
小骏父母离异后,他一直跟随父亲生活。由于父亲忙于生计无暇照顾,加之爷爷奶奶疼爱,小骏从小养成了好逸恶劳的恶习。17岁那年,小骏只身一人来到甘肃省兰州市想要见见世面,不料丢失了手机,便萌生了偷窃的想法,从某手机店内偷窃手机3部。当小骏准备将手机卖掉时,民警当场将其抓获。鉴于小骏未满18周岁,系未成年人,又是初犯,公安机关对其采取了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后,小骏在一家饭馆打工,可干了没几天就被辞退,便再次萌生偷窃的想法。此后,小骏先后多次在甘肃兰州、陕西铜川实施盗窃,最终在铜川被警方抓获。
小骏的案件提起公诉后,新区审判庭青少年法庭法官付艳艳对案件进行了分析研判,认为小骏之所以一再触碰法律红线,主要是因为家庭教育缺失、个人是非观念不清、法律意识淡薄。“这起案件并非个例,这类案件的涉案人正处于一个人学习、成长的黄金时期,如不及时介入帮教,很可能会毁了他们的一生。”付艳艳说,虽然小骏屡次实施盗窃,罪不可恕,但其年龄尚小、社会恶性不大,只要社会和家庭合力拉一把,就有挽救的可能。
5月30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开始施行。付艳艳想以此为契机,与小骏的家人合力帮助小骏回归家庭和社会,并为此积极做小俊父亲的思想工作。“如果没有家人接回,孩子会伤心失望,不利于后期帮教改造。”付艳艳说。针对小骏释放后的接收问题,付艳艳与小骏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进行了沟通,最终促使小骏的父亲在小俊释放的日子来到了新区审判庭。
5月31日,在新区审判庭青少年法庭里,小骏见到了父亲,但二人的目光没有太多交集,也没有过多交流。付艳艳向小骏发出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并对其进行了引导教育,同时对小骏的父亲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将一本家庭教育促进法送给他。
看着父子俩离开的背影,付艳艳终于如释重负。
“国家法律规定,对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依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未成年人在入伍、就业时,免除犯罪记录报告义务。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的一项措施,但是涉罪未成年人切不可把宽容当成纵容,而要迷途知返,做遵纪守法的公民。”付艳艳说。
(黄志 李成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