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起来的温暖——陕西省检察机关守护民生系列报道之“供暖中”
2022年2月,渭南市检察院干警和相关单位人员在缺气严重的居民小区实地调查。 (资料照片)
又到一年供暖时,冬季燃气的依法经营与服务、安全供应与使用是当前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冬季燃气供应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具体体现,陕西省检察机关积极监督、支持、配合行政机关加大工作力度,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推动专项活动扎实深入开展,形成服务保障民生合力,切实为民办实事、办好事。”11月10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杨辉对记者说。
督促燃气主管部门履职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于2021年11月12日,在全市城镇燃气供应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推进会上,邀请了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秦华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探索构建“企业担当+行政履职+法律监督”的城镇燃气供应治理机制的具体实践。
会议召开不久,西安市高陵区检察院摸排到高陵区某小区住户私自拆卸燃气计量设备、私改户内燃气管道的情况。高陵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及时启动公益诉讼诉前调查程序。经调查发现,燃气主管部门未能及时履行监管职责,对该事件进行处理,导致该小区住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持续受到侵害。经磋商决定,高陵区检察院向燃气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及时履职。被建议单位表示,将认真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利益。这是西安市首份燃气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为燃气专项监督活动的深入开展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解决缺气停气问题
“怀爱民之心 办惠民之事”,锦旗上这短短十个字代表了汉中市汉江新城拙政苑业主的心声,感谢检察机关帮助他们解决了燃气安全隐患和停气问题。
“我们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赶赴小区开展实地调查,查明情况后予以立案,并与汉中市城市管理局进行磋商,解决了小区燃气供应问题。”汉中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贾会萍说。随后,汉中市检察院对5个居民小区开展调查,发现了类似问题,向汉中市城市管理局提出检察建议。随后,该局督促燃气公司对这些小区天然气管道进行了保养和维护,并在全市开展燃气设施安全检查维护专项行动排除安全隐患。
今年2月9日,渭南市网友“快乐宝贝”在网上发布求助信息,称百合苑小区农机公司家属院连着两天没有天然气,除无法取暖外,做饭都成了问题,想知道何时能来天然气,保障小区正常生活。
渭南市检察院干警在看到此消息后,紧急协调市住建局、市天然气公司等相关单位,赶赴缺气严重的居民小区实地查看情况。经现场了解,该公司生产运营部主任表示,缺气主要原因是最近气温骤降,城市用气量剧增,用气缺口较大导致,随即联系省天然气公司,增加气量指标。当天下午,省天然气公司回复将立刻增量供应4万立方米。随后,群众的用气情况得到了缓解。
拧紧燃气供应“安全阀”
燃气安全也是检察机关“八号检察建议”关注的重点。为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宝鸡市凤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了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督活动,发现两家瓶装石油液化气供应站均存在经营使用过期气瓶充装石油液化气现象,埋下了安全隐患。对此,凤县人民检察院立即展开调查,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立即对该问题调查处理。
为核实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切实保障石油液化气瓶违法违规问题整治效果,检察机关通过查看相关资料、走访核查供应站情况等形式,开展了一次瓶装石油液化气安全监管“回头看”。在此过程中,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第一时间制定了《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立即对辖区液化石油气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摸排,并对县城两个燃气供应站开展调查,对相关法人进行约谈提醒,对不在检验有效期内的气瓶进一步追溯气瓶充装单位,移交所属监管县区查处,目前共发出提醒函5份,约谈经营单位3家,督促相关供气站一次性更换新气瓶1000个,并通过分批更新的方式尽快淘汰剩余的过期气瓶,保证所有在用气瓶为合格气瓶。同时,建立常态化联合整治机制,助力整治石油液化气瓶违法违规行为,真正保证群众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气安全。
“今年3月,在疫情防控入户摸排工作中,宝鸡市陈仓区检察院干警发现部分家属楼燃气管道和阀门年久失修、燃气管道上缠有其他电线和被当作负重支架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后,收集证据进行立案,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检察建议,及时防范杜绝了安全隐患。”陈仓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张琼芝、副主任白浩介绍道。
据了解,去年以来,陕西省检察院部署开展全省检察机关城镇燃气供应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行动,重点监督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生态环境等5类29项违法行为,助力城镇燃气供应,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截至目前,全省共发现燃气供应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12件,立案106件,提出检察建议104件。
(记者 杨扬夏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