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红色文物保护注入检察力量——全省检察机关“寻访革命旧址 保护革命文物 传承革命精神”工作推进会侧记

“检察机关在革命文物保护工作中肩负重要责任。要围绕红色资源和英烈权益保护履行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红色资源保护案件,推进陕西检察工作现代化,为革命文物保护贡献检察力量。”8月29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洁在全省检察机关“寻访革命旧址 保护革命文物 传承革命精神”工作推进会上表示。

当日,西安军事检察院相关同志,各市检察院、省检察院直属分院分管副检察长,延安市13个基层检察院检察长,省检察院新闻宣传处、机关党委部门负责人,省检察院生态环境检察部相关同志参加了会议。

在陕西这片红色热土上,共有不可移动革命文物1141处,各类革命纪念馆76座,收藏革命文物4.1万余件(套)。自2021年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寻访革命旧址 保护革命文物 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从“国之大者”的高度,以寻访为基础,以办案尽职责,以体悟见成效,“四大检察”齐发力,将党史学习教育与检察监督履职、保护革命文物相融合,从革命文物中传承红色基因、汲取奋进力量,加强革命文物司法保护,依法履行检察监督职责。

截至2023年7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寻访革命旧址2214处,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01件,推动认定文物19处,确定文物等级25处,推动纳入革命文物名录66处。省检察院发布3批17件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寻访革命旧址 保护革命文物 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典型案例。其中,延安市南泥湾三五九旅革命史迹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志丹县院督促保护保安革命旧址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在办理相关案件时,办案人员深入了解革命先烈的英雄事迹,感受到砥砺奋进的赤诚之心,更加坚定了我们履职奉献的初心。”延安市人民检察院代表在当天的发言中讲道。  

据了解,专项活动期间,陕西省各级检察机关聚焦寻访、办案、体悟“三点并举”。其中,延安市人民检察院持续“回头看”确保办案实效,推动三处革命史迹列入文物保护名录;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发现公益诉讼线索6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9件,行政机关均已回复整改;汉中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有关部门确定“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公益诉讼法治教育基地”四处。

在当天的会议中,延安市人民检察院、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安康市人民检察院等五家单位就能动履职持续深化红色资源保护进行了交流发言。与会人员于同日观摩学习了志丹县保安革命旧址、抗日红军大学旧址检察履职点。

如今,在寻访中体悟光荣历史、在办案中加深革命文化体悟、在体悟中传承红色基因已经成为专项活动的常规动作。与会人员纷纷围绕如何抓好用好陕甘宁边区红色基因、不断谱写新时代检察新篇章进行意见交流。

高洁表示,全省检察机关要以“寻访”为途径,排查掌握革命文物保护状况,夯实革命文物司法保护工作基础;以“保护”显担当,坚持全省检察“一盘棋”、“四大检察”齐发力,履行好检察机关诉讼职责、监督职责和社会职责;以“传承”为目标,把专项活动作为深化理论学习的实践课堂,以高标准能动履职促进革命文物保护工作提质增效;要汇聚多元力量,扩大红色资源保护“朋友圈”,加强同地方政府以及文物保护等部门的协作,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借力红色资源保护“智囊团”,持续深化检校合作,善于借助“外部智慧”拓宽检察视野、提升检察能力、创新检察工作;助力红色文化教育“大学堂”,充分发挥“益心为公”“随手拍”等检察云平台作用,获取革命文物保护案件线索,讲好红色文物保护检察故事,推动形成革命文物保护工作的社会共识。

(记者 高虎 通讯员 余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