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检察公益诉讼助力河道焕新颜
“如今,河水清澈、岸坡稳固,河边成了我们休闲的好去处。”近日,延安市黄龙县居民王女士对河道的变化十分满意。这得益于黄龙县人民检察院制发的一份公益诉讼检察建议。
黄龙县地处黄土高原,河道是当地重要生态屏障。此前河道沿线工程施工遗留大量裸露渣土,水土保持配套设施建设滞后,存在边坡滑移、水土流失隐患,群众就此进行举报。
接到线索后,黄龙县检察院干警赶赴涉案河道附近实地勘查取证。经查,河道沿岸弃渣场未按水土保持专项方案施工,项目完工后长期未完成水土保持竣工验收,生态隐患突出。
为凝聚整改合力,该院组织召开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公益志愿者、沿岸村民代表及相关主管单位工作人员参会。检察官展示勘验影像证据、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参会人员围绕隐患成因、整改标准研讨磋商,形成协同治理共识。
结合听证意见,黄龙县检察院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限期完善水土保持设施、治理水土流失。相关单位收到建议后,督促涉案企业完成边坡加固、挡墙砌筑、泄水孔布设、排水渠修缮等工程,河道防护体系全面建成,安全隐患彻底消除。
整改结束后,黄龙县检察院联合多方代表现场核验验收,逐项核查边坡稳固度、排水情况、植被覆盖率。如今,河岸渣土已清理平整,河道水流清澈,两岸草木繁茂,滨河地带成为村民散步休闲的场所。
7月27日,结合黄土高原汛期防控需要,黄龙县检察院对河道开展整改“回头看”,检察干警沿线排查水土保持设施、边坡、排水及植被情况,排查汛期潜在风险,以常态化监督巩固治理成效。
该案办理中,黄龙县检察院形成“听证问计、检察督治、多方共治、闭环验效”的工作模式,构建起多方参与的生态治理新格局。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发挥生态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司法监督守护河湖生态,筑牢黄土高原生态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