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建军:守住初心 用法槌传递温暖
全国优秀法官、全国知识产权审判先进个人、全国知识产权保护最具影响力人物、陕西省优秀法官……一项项荣誉的背后,是他一步一个脚印铿锵前行,由书记员到审判专家的不平凡历程。他就是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院长姚建军。
在法院系统工作30余年,姚建军坚守在审判工作一线,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与法院共成长,与共和国共成长,耕耘着自己的法治梦想,用法槌传递着人间温情。
立志做专家型法官
说起自己萌生法官梦想的背景,姚建军挠了挠头笑着说:“其实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法。在我的心里,法院是能够主持公平正义和维护百姓权益的地方,法官通过审判案件来传递公平正义,是一份很崇高、很神圣的职业。”
在不少人看来,姚建军法官梦的实现可谓顺利。大学毕业时,他专业成绩名列前茅,被分配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他从书记员做起,先后在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审判长、副庭长、庭长等岗位工作。2016年12月29日,在西安市新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姚建军当选为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院长。
当了法院院长,姚建军仍然没有忘记自己从事法律工作的坚持——成为一名法律专家。
在办理一起商业案件时,姚建军与几位同事在案件性质认定上发生了分歧。几位同事认为,该案属于商标侵权纠纷,而姚建军则认为,商标受保护的基础依附于商品,离开商品或服务,就不存在商标,也就谈不上识别功能。在认定是否构成侵害商标权行为时,必须考虑商标主要是发挥与他人商品或者服务区别开来的标识功能。不损害商标识别功能的使用行为,通常不构成侵害商标权,该案应该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为此,姚建军不仅查阅了大量书籍资料,还请教了不少专家。最终,案件性质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该案被评为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50件典型案例之一。
“对当事人提出的每一个问题,他都会认真学习研究。正是这种认真和坚持,才成就了他的专家型法官梦。”西安中院法官张熠说。
坚持办精品案件
在姚建军看来,法官的主要职责和良好素质首先体现在审判工作中。基于此,他一心扑在审判一线,精心钻研业务,主动承办了不少疑难复杂案件。
2月25日,由姚建军担任审判长、新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君担任公诉人,3名法官、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的7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韩某某等8人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涉黑案。该案是我省首例“套路贷”涉黑案件。案件审判过程中,姚建军学习了涉黑涉恶的相关法律知识,从庭审程序的规范到实体案件的审理都进行了仔细研究。案件审结后,他又从专业角度撰写了司法案例。
姚建军审理过很多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案件。他主审的炬力公司因美国矽玛特公司侵犯专利权提出诉前禁令一案,是全国第一起对外国企业采取诉前禁令的案件,该案被评为改革开放30年影响中国的百件知识产权案件之一;他主审的美国通用电气公司起诉某企业侵害商业秘密案,裁判文书长达53页,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给出了“办案作风严谨廉洁、办案方式专业、成果丰硕及案件性质极具典型性”的评语。
“姚建军一直坚持办精品案件的意识,所办案件无一起因个人原因被发回改判;审理了发生在陕西省境内的第一起诉前禁令案件、第一起因保全错误引发的赔偿案件、第一起软件著作权案件、第一起确认不侵犯专利权等新类型疑难案件,提炼出多条裁判规则。”西安中院法官文艳表示。
因为公正 所以权威
“因为公正,所以权威。”“一名合格的法官,必须用公正赢得百姓的信赖。”这是姚建军30多年来在审判员和员额制法官岗位上默默追求的心得,更是他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真实写照。
在姚建军看来,一名合格的法官,不但要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更要以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赢得尊重。廉洁是法官心中最起码的价值取向,法官的核心素养是公正,法官的职业道德直接关系到办案质量和法官队伍的公信力。因此,一切裁判的准绳,都必须是法律。
“他是一位有情怀的人民法官,坚守初心和使命,努力让当事人通过法官的裁判感受到公平正义;他是一位有温度的法官,能把法律的刚性和司法为民的柔情结合起来,让当事人通过法官的明法释理感受到司法的温度;他具有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司法经验,并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引作用,完善类案同判机制,确保法律适用的统一。”曾任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现任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的孙海龙如此评价姚建军。
本报记者 马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