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得起群众的期盼——记侦办“4·28”孙鹏鹏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专案组民警张勇
“小雪”过后的天气尽管有些冷,但西咸新区沣泾大道阜下村段一侧道沿施工、绿化施工的人很多,人来车往,一派繁忙的景象。“黑恶除了,路通了,项目、企业来了,我在门口打工一个月也有几千元的收入。”11月25日,泾河新城高庄镇阜下村村民对记者说。沣泾大道阜下村段曾经是一条断头路。以前,因为以孙鹏鹏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把持阜下村村委会,阻碍施工,致使道路建设无法顺利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一举打掉了盘踞在阜下村的以孙鹏鹏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推进了项目建设,也增加了群众收入。路通了,人心更畅快了……
让我们把时间转回到2018年。
2018年4月,刚刚成立不到半年的西咸新区公安局泾河新城分局便遭遇了一场硬仗——开始侦办“4·28”涉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由于分局划转的其他人员还没有正式到位,仅有8名正式民警的泾河公安还真有些捉襟见肘。特别是“4·28”孙鹏鹏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由于其盘踞辖区时间跨度长、犯罪行为十分隐秘、组织结构复杂,使侦破工作困难重重。然而,巨大的工作压力,不仅没有令这支新队伍气馁,反而使泾河新城公安分局局长王树等“一班人”快速凝聚了决战决胜的斗志。
4月28日,天下着雨。泾河新城高庄镇阜下村群众前往上级政府机关,反映村内有黑恶势力的有关情况。王树在群众反映中了解到,由于以前受害企业和群众不敢报案、不敢说实话,导致之前的侦查陷入僵局。于是,泾河新城公安分局党委抽调了三名政治可靠、业务精湛的民警,展开秘密调查。曾在该辖区担任阜下村包村民警、熟悉村情的张勇,当仁不让地成了侦破“4·28”孙鹏鹏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的主力。
在案件调查中,张勇针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4个犯罪特征,全方位收集案件证据,查找案件知情人、受害人进行取证。由于时间过久,大部分群众不愿站出来作证,更有一些群众持观望态度。迫于犯罪嫌疑人的威胁,受害企业也不敢报案,更谈不上提供证据。某大型国有企业在该村地段施工时,曾被该黑恶势力敲诈勒索、强迫交易,企业转场至外地施工。张勇驱车千里“三顾茅庐”,终于打动了该企业,赢得了信任,该企业提供了报案材料和被敲诈勒索的证据。
就这样,为了侦破孙鹏鹏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张勇和战友们历经340多个日夜,行程数万公里,仅收集的调查案卷就有2米高。调查案卷还原了孙鹏鹏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多年的罪行,对该犯罪组织的违法犯罪行为,给予了全方位的定性和“刻画”。专案组手中掌握的大量调查资料显示,该犯罪组织涉及阜下村的多名村组干部。怎样才能正中要害一网打尽?专案组把阜下村所有涉案嫌疑人信息串起来,绘制成一张图再研究。当这张专案图绘制成功后,以孙鹏鹏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便像一棵树及其枝干一样,脉络清晰地展现在专案组民警面前。
隐蔽的“敌人”已全部暴露。除孙鹏鹏外,张勇对村里的知情人进行进一步接触,逐渐了解了案情全貌。孙鹏鹏曾警告书记:“村上事你不要管。”此外,孙鹏鹏还将不听他话的村委会两个委员踢出了村委会。孙鹏鹏通过高压手段及利益的捆绑,把控了该村村委会,为自己牟取利益。
从2016年孙鹏鹏担任该村村委会主任后,村委会曾定下这样的规矩:“凡是进入我们村的施工单位,必须向我们村交纳施工管理费,必须使用我们村提供的施工材料及施工设备。”张勇仅仅从几个涉案企业的账目信息及资金来源走向中就查到,孙鹏鹏妻子、孙石、孙鹏鹏三人账务中违法所得就高达5000多万元。铁证成链,专案组随之将孙鹏鹏非法采矿、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四个违法事实一一查实。
2019年2月,迫于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压力,孙鹏鹏与孙石相继投案,“4·28”孙鹏鹏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成功告破。该案共抓获涉案人员37名,破获各类案件47起。
2020年6月30日,咸阳市泾阳县人民法院对孙鹏鹏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进行宣判,对孙鹏鹏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5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0年,对其组织成员孙某某等12名被告人以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分别判处10年至2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记者 董永军 实习生 孙天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