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检察院多措并举创建“节约型机关”
近年来,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将“节约型机关”创建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制止餐饮浪费、培养节约习惯”工作有机结合,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成效显著。
据了解,从2018年起,西安市检察院先后制定出台一系列规章制度,规范节能工作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能、职责和目标任务,确保“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在日常管理工作中,从细节做起、从点滴做起,提倡人人参与节约、人人尽责节约,在日常办公设备使用、电梯管理、垃圾分类等方面深挖节能空间及潜力,各项“量身定制”的“节能法宝”亮点纷呈、多点开花。
值得一提的是,该院对业务技术综合楼公共区域照明系统进行智能化节能改造,在公共区域,根据不同季节的不同采光特点和不同天气情况,严格控制公共区域灯光照明时间,改造后年节能率达到79%。《充分运用科技手段 提高能源节约效益》照明系统节能改造案例,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评为“2021—2022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典型示范案例”。
(记者 郑剑峰 通讯员 邓军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