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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守护绿水青山——记黄龙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周瑾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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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瑾玲回访生态修复教育基地苗木成活情况(资料照片)。

维护群众“头顶上”“舌尖上”“脚底下”的安全、用法律守护绿水青山,是她对公益诉讼工作朴实又贴切的理解;头顶烈日、挂霜履冰、脚踩泥泞是她日常工作最真实的写照。

5年来,她通过公益诉讼,督促修复、挽回被损毁国有林地和耕地191.8亩,督促相关部门清除堆放垃圾2560余吨、清理河道污染8000余米,督促收回被欠缴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213万元。

她就是黄龙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周瑾玲。

谈起黄龙县首个司法生态修复教育基地,周瑾玲特别有获得感成就感。

2019年,周瑾玲承办了魏某某、刘某某等14人盗窃(盗挖柏树根)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该案涉案人数众多,生态破坏严重。该案立案后,她多次前往看守所讯问犯罪嫌疑人,厘清各被告责任,奔赴西安等地多次与专家沟通,征询专家对该案生态损失的鉴定意见。庭审中,周瑾玲作为公益诉讼人,认真地出示每一份证据,与辩护律师激烈辩论,经过当庭质证、辩论,法院对其出示的证据全部予以采信,并当庭判决被告魏某某等14人赔偿延安市黄龙山国有林管理局官庄国有生态实验林场和洛川县厢寺川国有生态实验林场生态修复等费用共计224315元。案件宣判后,周瑾玲又紧盯赔偿金赔付到位的问题,在她的努力下,224315元的赔偿金全部赔偿到位。

周瑾玲还创新提出了“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修复模式的工作思路。2020年10月,黄龙县崾崄乡白城桥行政村官庄自然村牛皮沟口崾太路北占地20亩、补植油松3000株的司法生态修复基地建成。如今,这片生态修复林基地早已绿树成荫,绿意葱茏,生态修复的效果已显现。目前,另一块占地1000余亩的生态修复教育基地正在建设之中。

“越是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线索,越要找;越是难啃的骨头,越要啃。”在周瑾玲眼里,案件无大小,群众无小事。用法律守护绿水青山,是她不变的职责。

2021年3月16日,黄龙县检察院在履行监督职责中发现,个体商贩张海军的“炸麻花”摊点人流车流量大、扬尘多;摊位炸锅及销售麻花的案台均露天摆放,未设置遮挡物,炸好的散装麻花裸露在外;张海军夫妻二人均没有健康证,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隐患。周瑾玲立即向黄龙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督促两家行政执法单位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在办案过程中,周瑾玲了解到张海军家生活困难,于是,她建议城市管理执法局为张海军指定区域进行经营,督促张海军夫妇检查身体办理健康证,同时为张海军协调储存食品箱6个。之后她又将办好的健康证、食品摊贩登记卡送到张海军的手中。

“选择了公益诉讼检察之路,就是选择了一种责任;选择了一种与众不同的工作方式,就要多一分细致、多一分担当。”周瑾玲是这样想的,更是这样做的。由她办理的延安市林业局对褐马鸡保护区建养猪场怠于履行监管职责案,解决了仕望河持续4年的环境污染问题,该案被延安市检察院评为2019年度延安市检察机关“十大优秀检察建议”。

情系绿水青山,深耕公益诉讼。回想30余年的从检之路,周瑾玲始终用热爱、勤勉、坚持、务实诠释对党的事业的忠诚和对检察工作的热爱。

(记者 申东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