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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评查组对宝鸡市检察机关创建“全国文明接待室”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11月23日上午,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十届“全国文明接待室”第二交叉评查组组长、榆林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李峰一行四人赴宝鸡,对市检察院、陈仓区检察院、渭滨区检察院和岐山县检察院创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邢志坚参加市院验收座谈,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俊昆陪同检查。

检查期间,评查检查组首先实地查看了各院硬件和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及12309检察服务大厅、视频接访室等工作场所,并询问了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听取了近三年来创建工作情况汇报,并按照检查工作方案,对创建工作资料进行了核查,并就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进行了沟通交流。经过全面详尽的审查后,评查组同志一致认为宝鸡市院、陈仓区院、渭滨区院、岐山县院均能严格按照文明接待室评比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创建资料全面、充分、细致、规范,工作扎实、认真,成效显著,真正使最高检的各项要求落到了实处。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将查漏补缺、规范工作,发挥职能、提升质效,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流程和管理机制,展示检察良好形象,提升人民群众对全市检察工作的满意度。

(宝鸡市检察院 党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