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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培育乡村“学法用法示范户” 创新乡村依法治理新模式

“真没想到,咱普通群众家庭也能被评为学法用法示范户,我感到非常激动,以后一定要用好法律武器。”4月14日,刚挂上了“学法用法示范户”的鲜红色荣誉牌后,杨陵区五泉镇上湾村村民杨明放难掩心中的喜悦。

农村居民法治意识淡薄,依法维权思想落后,这是固有观念。但如今,在杨陵区随着一系列普法工作的开展,农村居民学法用法氛围日渐浓厚,不仅涌现出一批学法、懂法、用法的村民,也涌现出了越来越多的学法用法示范户。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乡村建设。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近年来,杨陵区积极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全力推进乡村治理,助力乡村振兴,促进辖区村(社区)深入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工作,引导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风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助力乡村振兴,贯彻全国、省、示范区、杨陵区“八五”普法规划精神,杨陵区委、区政府统筹谋划,杨陵区司法局具体操作,各镇(街道)全力配合,在全区组织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活动。通过村民自荐、村(社区)推荐,依据自觉尊法、带头学法、积极守法、示范用法的要求,镇(街道)严格筛选、公示,152户培育对象初步确定。

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举措是关键。杨陵区司法局先后探索出“建立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微信群”“发放普法宣传册及资料”“组织开展专题法律知识讲座”等多项举措,对152户学法用法示范户进行了培育。最终,经过考评和综合评定,确定了151户学法用法示范户,为创新乡村依法治理新模式探索出新的思路。

建立沟通联络载体

架好学法用法“新桥梁”

“为帮助村民学法用法,司法局给咱示范户建立了学习微信群,极大地方便了咱农户学法用法。”打开学法用法示范户的微信群,揉谷镇新集村村民丁均社说,有了这个微信群,以后有法律疑惑,咨询起来更方便。

建立学法用法示范户的沟通联络载体,是培育示范户的基础保障。去年以来,杨陵区司法局不断创新工作模式,积极探索学法用法示范户的培育方法。适时建立了微信培育群,将152户培育的学法用法示范户全部拉进微信群,进行集中管理,极大地方便了示范户学习交流。

发放普法宣传材料

让示范户成学法“排头兵”

4月14日,杨陵区五泉镇司法所为学法用法示范户不仅挂上了学法用法示范户牌子,还发放了普法宣传资料等小礼品。4月22日,李台街道办司法所工作人员走进街道社区,走访学法用法示范户,并为示范户发放了法律宣传资料小礼品,4月28日,大寨司法所为学法用法示范户挂牌并赠送相关资料……

连日来,杨陵区各镇办司法所在紧锣密鼓地为“学法用法示范户”挂荣誉牌的同时,还为示范户送来普法宣传资料等小礼品,得到了示范户的一致点赞。“如今是法治社会,多学习法律知识,对群众来说有百利而无一害,司法局给咱发的宣传材料很实用,得抽空多看看。”拿到法律宣传资料的元树村村民马新科高兴地说。

去年以来,杨陵区司法局评选了152户学法用法示范户作为培育对象,为了进一步表彰激励学法用法先进群众,同时为充实学法用法示范户的法律知识,司法局为全区152户学法用法示范户发放宪法宣誓本、民法典、百姓法治宝典、法律援助手册、社区矫正宣传手册、以案释法宣传手册、人民调解法宣传手册、农村普法手册、扫黑除恶宣传手册等普法宣传资料,

同时,区司法局还引导培育对象户利用闲余时间学习法律法规知识,提升法治素养,积极协助并主动参与矛盾纠纷劝导、化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纠纷升级,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培训

培养法律“明白人”

去年以来,杨陵区司法局积极组织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法治讲座,邀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授作为主讲老师,围绕着民法典、涉农法律法规,对培育的学法用法示范户、创建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负责人进行培训。

高校法律专家现场面对面授课,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生动鲜活的具体案例为切入点,为在场学员们传授民法典、土地管理、土地承包、土地征收征用等涉农法律法规,授课深入浅出,实用性强。

以镇办为单位,适时组织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专题法律知识讲座,内容涉及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宪法、民法典等公共法律知识,以及乡村振兴促进法、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子法等主要农业农村法律法规。

学员们纷纷表示,通过法治培训学习,让自己对法律法规有了新的认识,在以后的生活中继续学法、用法,并将学到的法律知识传授给家人,做学法用法守法的公民,也希望能带动身边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去年以来,杨陵区司法局多措并举,全力推动学法用法示范户的培育工作,151户学法用法农户脱颖而出,评为学法用法示范户,通过示范户带动更多农民群众学习法律,提升他们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能力,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乡村振兴集聚力量、提供保障。

下一步,杨凌司法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学法用法示范户的培育工作,着力发挥学法用法示范户的示范带动作用,全力推动全区法治工作的高效顺利开展,助推全区群众法治素养再提升,为法治杨凌建设作出积极贡献。